法律服务的精益求精:从乒乓球的多球训练谈起

什么叫多球训练呢?其实是和所谓的单球训练对比着说的。说的这么玄乎,其实简单一点儿吧。所谓的“单球”,就是一个球,而所谓的“多球”那就是有很多个球。很多球有多少,那一般要看教练的那个盆有多大。在很多个基层的乒乓球馆,有很多个专业或者业余的乒乓球教练,他们除了要拥有一身运动服、一个球拍以外,还要有一个盛满了球的盆。是的,盆里盛满的都是乒乓球。

教练员在单位时间快速的将盆里的球“喂”给对面的队员,这样的训练效果和单球大不相同。单球打一下,可能就需要去捡球了,队员的大量时间用在趴在地上捡球,这样就没有多球训练的效率高,教练员快速的喂球,让对面的队员在最少的时间之内形成重复的动作,队员的肌肉记忆和训练习惯由此养成,他的动作就定型了。

其实任何技能的养成,都需要这样的道理,那就是反复的锤炼,枯燥的重复的练习,唯此,是不可能成功的。就拿学英语这项技能来举例,很多个人总是在开始,总是希望一时就能背下来1000个单词,其实不如能够熟练地运用100个词,而怎样能够熟练的运用这100个词,除了大量的反复训练没有别的办法。先用好这100个词,自然而然的就会用那1000个词了,这就是我们所听说的只会ok一个单词,甚至也能谈恋爱的道理。

说到法律服务的技能的养成,很多律师连最简单的法律文书还不一定能够写得好,连最基本的口头表达也未必做得到那么完美,就着急去学和做更多,当然学得多总不是坏事,但基本功一定要做好,就是要进行所谓的多球训练,把一件事儿反复做若干遍,自然就能够做好。

一个具体的综合法律事务,如果可以能够连续的做两三次类似的,甚至就可以称作为专家,做过、见过,再次做就是不一样。和打乒乓球一样,法律服务的专业技术也可以分解成各种不同的分解动作,写文案和表达,作为基础训练内容,都应该需要不断地“多球训练”才能够做得更好。

一个入门的律师,让他起草一份最简单的合同,也未必能够完成的好。为什么呢?还是训练的少。他一边写才会一边发现,需要查大量的法律条款,还需要了解更多的事实,他总也不能一步到位。如果不借助其他的范本,不在网上查材料,这份合同他恐怕根本写不出来。和打球是相同的道理,不可能总有一个教练在旁边让你模仿,或者帮你纠正动作,怎么办呢,就像卖油翁所说的那样,无他,唯手熟尔。

接着再往下面一个层次说,做到手熟,也是需要时间的。这也要讲究方法,训练也有训练方法,话又说回来了,单球效果就是不行,还是要多球,做做停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那是不可以的。反复的做,不停下来,今后再也忘不了。

我们从乒乓球的多球训练说到法律技能的锤炼,也可以触类旁通的说到其他技能的养成。但是乒乓球的多球训练,其实是从排球的多球训练当中借鉴而来的,是日本的那个著名教练大松博文发明的。简单不简单呢?只不过是从单球变成了多球,但是训练效果大不一样,最重要的,是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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