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與產品經理?

對於軟件項目與軟件產品:

    1.對於傳統模式

         傳統軟件公司,比如行業級大型軟件項目,結合經濟效益比,一般都是需求開發到70%左右就開始向市場推廣,客戶邊使用,版本邊更新。這時項目經理主要負責各個客戶的項目版本升級與需求收集溝通等(交付中心項目經理與研發經理),產品經理負責行業政策解讀、客戶定製化需求分析等,這裏項目經理與產品經理沒有上下級之分,協同工作,分工不同,精細化管理,注重客戶服務質量。項目經理負責項目的啓動、規劃、執行、監控、收尾幾個過程,按計劃執行。整個項目是一體的,各個團隊成員負責自己那部分工作。

    2.對於敏捷模式

          互聯網公司,注重客戶對於產品的體驗,客戶服務主要在運營團隊。一個產品可以理解爲一個項目,產品不同階段也可單獨拆分出項目,也可以理解爲一個項目實現一個產品。此時的產品經理就是需求分析方,項目經理主要爲研發經理,敏捷模式協同工作,沒有那麼多文檔與流程,工作應用平臺很多,每個團隊成員都是自組織形式。

    3.對於傳統與敏捷的混合模式

          在傳統模式的大項目中,可以有創新模塊使用敏捷方式進行。

         總得來說就是,產品狗,程序猿都特麼很難搞,每天各種會議...開會開到懷疑自己是來幹嘛的(老油條的開會3s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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