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黃帝內經》素問●五運行大論篇第六十七(第1段)
學習時間: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
學習筆記內容主要來源:
來源:道教之音整理作者:佚名時間:2012-02-25
【原文1】
黃帝坐明堂,始正天綱,臨現八極,考建五常,請天師而問之曰:
論言天地之動靜,神明爲之紀,陰陽之升降,寒暑彰其兆。
餘聞五運之數於夫子,夫子之所言,正五氣之各主歲爾,
首甲定運,餘國論之。
鬼臾區曰:土主甲已,金主乙庚,水主丙辛,木主丁壬,火主戊癸。子午之上,少陰主之;醜未之上,太陰主之;寅申之上,少陽主之;卯酉之上,陽明主之;辰戌之上,太陽主之;巳亥之上,厥陰主之。不合陰陽,其故何也?
歧伯曰:是明道也,此天地之陰陽也。夫數之可數者,人中之陰陽也,然所合,數之可得者也。夫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天地陰陽者,不以數推,以象之謂也。
【註釋1】
十天干:甲、乙、丙、丁、戊、
己、庚、辛、壬、癸;
十二地支:子、醜、寅、卯、辰、巳、
午、未、申、酉、戌、亥。
十天干和十二地支依次相配,組成六十個基本單位,兩者按固定的順序相互配合,組成了干支紀元法
十天干發音:甲(jiǎ)、乙(yǐ)、丙(bǐng)、丁(dīng)、戊(wù)、己(jǐ)、庚(gēng)、辛(xīn)、壬(rén)、癸(guǐ);
天干五行分爲陰與陽,具體是:
甲木、乙木、丙火、丁火、戊土、己土、庚金、辛金、壬水、癸水,其中甲丙戊庚壬爲陽性,乙丁己辛癸爲陰性
詩曰:春季甲乙東方木,夏季丙丁南方火;秋季庚辛西方金,冬季壬癸北方水;戊己中央四季土
【譯文1】
黃帝坐在明堂裏,開始釐正天之綱紀,考建五握運行的常理,
向天師岐伯請問到:
在以前的醫論中曾經言道,天地的動靜,是以自然界中變化莫測的物象爲綱紀,陰陽升降,是以寒暑的更換,顯示它的徵兆。
我也聽先生講過五運的規律,先生所講的僅是五運之氣各主一歲。
關於六十甲子,從甲年開始定運的問題,
我又與鬼臾區進一步加以討論,鬼臾區說,
土運主甲已年,金運主乙庚年,水運主丙辛年,木運主丁壬年,
火運主戊癸年。
子午年是少陰司天,醜未是太陰司天,卯酉是陽明司天,
辰戌是太陽司天,巳亥年是厥陰司天,
這些,與以前所論的陰陽不怎麼符合,是什麼道理呢?
岐伯說:他是闡明其中的道理的,這裏指的是天地運氣的陰陽變化。關於陰陽之數,可以數的,是人身中的陰陽,因而合乎可以數的出的陰陽之數。至於陽明的變化,若進一步推演之,可以從十而至百,
由千而及萬,所以天地的變化,不能用數字去類推,只能從自然萬象的變化中去推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