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設計師考點彙總——標準化和知識產權

著作權:
①按公司規定撰寫文檔或在某公司所開發出的軟件(屬於職務作品),公司享有著作權。
②軟件著作權自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包括程序手稿)
③在委託開發的情況下,著作權應由書面協議決定,若無書面協議,著作權屬受委託方
④國務院頒佈《某條例》屬於政策法規,不適用著作權保護。
專利權:
①申請專利衝突時,通過協商抽籤確定授予專利。
先申請或先使用者授予專利。
③同樣的發明只允許授予一條專利,若協商不成功,兩方都無法獲得專利。
④智力活動(包括遊戲規則方法、算法、計算機程序代碼)不取得專利權。
複製權:
①使用軟件複製品者在未知情的條件下,不必承擔賠償責任,且複製品可在合理支付費用後繼續使用。
軟件許可使用:
①獨佔許可:專有許可,不可授予第三方,著作權人不能使用。
②獨家許可:專有許可,不可授予第三方,著作權人可以使用。
③普通許可:非專有許可,可授予第三方,著作權人可以使用。
其他:
商標權保護期可延長
②發明專利:20年;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10年。
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保護期不受限制
發表權爲一次性權利,作品被髮表一次後不再享有。
④學術論文引用資源必須爲已發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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