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易卜生主義

        一
  
  易卜生最後所作的《我們死人再生時》(whenWeDeadAwaken)一本戲裏面有一段話,狠可表出易卜生所作文學的根本方法。這本戲的主人翁,是一個美術家,費了全副精神,雕成一副像,名爲“復活日”。
  這位美術家自己說他這副雕像的歷史道:
  我那時年紀還輕,不懂的世事。我以爲這“復活日”應該是一個極精緻、極美的少女像,不帶着一毫人世的經驗,乎空地醒來,自然光明莊嚴,沒有什麼過惡可除。……但足我後來那幾年,懂得些世事了,才知道這“復活日”不是這樣簡單的,原來是狠複雜的。……我眼裏所見的人情世故,都到我理想中來,我不能不把這些現狀包括進去。我只好把這像的座子放大了,放寬了。
  我在那座子上雕了一片曲折爆裂的地面。從那地的裂縫裏,鑽出來無數模糊不分明、人身獸面的男男女女。這都是我在世間親自見過的男男女女(二幕)。
  這是“易卜生主義”的根本方法。那不帶一毫人世罪惡的少女像,是指理想派的文學。那無數模糊不分明、人身獸面的男男女女,是指寫實派的文學。易卜生的文學,易卜生的人生觀,只是一個寫實主義,一八八二年,他有一封信給一個朋友,信中說道:
  我做書的目的,要使讀者人人心中都覺得他所讀的全是實事(尺牘一五九號)。
  人生的大病根,在於不肯睜開眼睛來看世間的真實現狀。明明是男盜女娼的社會,我們偏說是聖賢禮義之邦;明明是髒官、污官的政治,我們偏要歌功頌德;明明是不可救藥的大病,我們偏說—點病都沒有!卻不知道:若要病好,須先認有病;若要政治好,須先認現今的政治實在不好;若要改良社會,須先知道現今的社會實在是男盜女娼的社會!易卜生的長處,只在他肯說老實話,只在他能把社會種種腐敗齷齪的實在情形寫出來叫大家仔細看。他並不是愛說社會的壞處,他只是不得不說。一八八○年,他對一個朋友說:
  我無論作什麼詩,編什麼戲,我的目的只要我自己精神上的舒服清淨。因爲我們對於社會的罪惡,都脫不了干係的(尺牘第一四八號)。
  因爲我們對於社會的罪惡都脫不了干係,故不得不說老實話。
  
  二
  
  我們且看易卜生寫近世的社會,說的是一些什麼樣的老實話。
  第一,先說家庭。
  易卜生所寫的家庭,是極不堪的。家庭裏面,有四種大惡德:一是自私自利;二是倚賴性、奴隸性;三是假道德,裝腔做戲;四是懦怯沒有膽子。做丈夫的便是自私自利的代表。他要快樂,要安逸,還要體面。所以他要娶一個妻子。正如《娜拉》戲中的赦爾茂,他覺得同他妻子有愛情是狠好玩的。他叫他的妻子做“小寶貝”、“小鳥兒”、“小松鼠兒”、“我的最親愛的”等等肉麻名字。他給他妻子一點錢去買糖喫,買粉搽,買好衣服穿。他要他妻子穿得好看,打扮的標緻,做妻子的完全是一個奴隸。他丈夫喜歡什麼,他也該喜歡什麼,他自己是不許有什麼選擇的。他的責任在於使丈夫歡喜,他自己不用有思想,他丈夫會替他思想。他自己不過是他丈夫的玩意兒,狠像叫化子的猴子,專替他變把戲,引人開心的(所以《娜拉》又名《玩物之家》)。丈夫要妻子守節,妻子卻不能要丈夫守節。正奶《羣鬼》(chmts)戲裏的阿爾文夫人受不過丈夫的氣,跑到一個朋友家去;那位朋友是個牧師,狠教訓了他一頓,說他不守婦道。但是阿爾文夫人的丈夫專在外面偷婦人,甚至淫亂他妻子的婢女;人家都毫不介意,那位牧師朋友也覺得這是男人常有的事,不足爲奇!妻子對丈夫,什麼都可以犧牲;丈夫對妻子,是不犯着犧牲什麼的。《娜拉》戲內的娜拉,因爲要救他丈夫的生命,所以冒他父親的名字,簽了借據去借錢。後來事體鬧穿了,他丈夫不但不肯替娜拉分擔冒名的干係,還要痛罵他帶累他自己的名譽。後來和平了結了,沒有危險了,他丈夫又裝出大度的樣子,說不追究他的錯處了。他得意揚揚的說道:“一個男人赦了他妻子的過犯是狠暢快的事!”(《娜拉》三幕)
  這種極不堪的情形,何以居然忍耐得住呢?第一,因爲人都要顧面子,不得不裝腔做戲,做假道德遮着面孔。第二,因爲大多數的人都是沒有膽子的懦夫。因爲要顧面子,故不肯鬧翻。因爲沒有膽子,故不敢鬧翻。那《娜拉》戲裏的娜拉,忽然看破家庭是一座做猴子戲的戲臺,他自己是臺上的猴子。他有膽子,又不肯再裝假面子,所以告別了掌班的,跳下了戲臺,去幹他自己的生活。
  那《羣鬼》戲裏的阿爾文夫人沒有娜拉的膽子,又要顧面子,所以被他的牧師朋友一勸,就勸回頭了,還是回家,去盡他的“天職”,守他的“婦道”。他丈夫仍舊做那種淫蕩的行爲,阿爾文夫人只好犧牲自己的人格,盡力把他羈縻在家。後來生下一個兒子,他母親恐怕他在家,學了他父親的壞榜樣,所以到了七歲便把他送到巴黎去。他一面又要哄他丈夫在家,一面要在外邊替他丈夫脩名譽,一面要騙他兒子說他父親是怎樣一個正人君子。這種情形,過了十九個足年,他丈夫才死。死後,他妻子還要替他裝面子,花了許多錢,造了一所孤兒院,作他亡夫的遺愛。孤兒院造成了,他把兒子喚回來參預孤兒院落成的慶典。誰知他兒子從胎裏就得了他父親的花柳病的遺毒,變成一種腦腐症。到家沒幾天,那孤兒院也被火燒了,他兒子的遺傳病發作,腦子壞了,就成了瘋人了。這是沒有膽子、又要顧面子的結局,這就是腐敗家庭的下場!
  
  三
  
  其次,且看易卜生論社會的三種大勢力。那三種大勢力一是法律,二是宗教,三是道德。
  第一,法律。法律的效能在於除暴去惡,禁民爲非。但是法律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在於法律是無有偏私的,犯了什麼法,就該得什麼罪。壞處也在於此,法律是死板板的條文,不通人情世故,不知道一樣的罪名,卻有幾等、幾樣的居心,有幾等、幾樣的境遇情形;同犯一罪的人卻有幾等、幾樣的知識程度。法律只說某人犯了某法的某某篇、某某章、某某節,該得某某罪,全不管犯罪的人的知識不同,境遇不同,居心不同。《娜拉》戲裏有兩件冒名簽字的事:—件是一個律師做的,一件是一個不懂法律的婦人做的。那律師犯這罪全由於自私自利,那婦人犯這罪全因爲他要救他丈夫的性命。但是法律全不問這些區別。請看看這兩個“罪人”討論這個問題:
  律師郝夫人,你好像不知道你犯了什麼罪。我老實對你說,我犯的那樁使我一生聲名掃地的事,和你所做的事恰恰相同,一毫也不多,一毫也不少。
  娜拉你!難道你居然也敢冒險去救你妻子的命嗎?
  律師法律不管人的居心如何。
  娜拉如此說來,這種法律是笨極了。
  律師不問他笨不笨,你總要受他的裁判。
  娜拉我不相信。難道法律不許做女兒的想個法子,免得他臨死的父親煩惱嗎?難道法律不許做妻子的救他丈夫的傘嗎?我不大懂得法律,但是我想總該有這種法律承認這些事的。你是一個律師,你難道不知道有這樣的法律嗎?柯先生,你真是一個不中用的律師了(一幕)。
  最可憐的是世上真少這種人情入理的法律!
  第二,宗教。
  易卜生眼裏的宗教久已失了那種可以感化人的能力;久已變成毫無生氣的儀節、信條,只配口頭念得爛熟,卻不配使人奮發鼓舞了,《娜拉》戲裏說:
  郝爾茂你難道沒有宗教嗎?
  娜拉我不狠懂得究竟宗教是什麼東西。我只知道我進教時那位牧師告訴我的一些話。他對我說宗教是這個、是那個,是這樣、是那樣。(三幕)
  如今人的宗教,都是如此。你問他信什麼教,他就把他的牧師或是他的先生告訴他的話背給你聽。他會背耶穌的《祈禱》文,他會念阿彌陀佛,他會背一部《聖諭廣訓》。這就是宗教了!
  宗教的本意,是爲人而作的。正如耶穌說的:“禮拜是爲人造的,不是人爲禮拜造的。”不料後世的宗教,處處與人類的天性相反,處處反乎人情,如《羣鬼》戲中的牧師,逼着阿爾文夫人回家去受那淫蕩丈夫的待遇,去受那十九年極不堪的慘痛。那牧師說,宗教不許人求快樂,求快樂便是受了惡魔的魔力了。他說宗教不許做妻子的批評他丈夫的行爲;他說宗教教人無論如伺總要守婦道,總須盡責任,那牧師口口聲聲所說是“是”的,阿爾文夫人心中總覺得都是“不是”的。後來阿爾文夫人仔細去研究那牧師的宗教,忽然大悟:原來那些教條都是假的,都是“機器造的!”(《羣鬼》二幕)
  但是這種機器造的宗教何以居然能這樣興旺呢?原來,現在的宗教雖沒有精神上的價值,卻極有物質上的用場。宗教是可以利用的,是可以使人發財得意的。那《羣鬼》戲裏的木匠,本是一個極下流的酒鬼,賣妻賣女都肯於的。但是他見了那位道學的牧師,立刻就裝出宗教家的樣子,說宗教家的話,做宗教家的唱歌祈禱,把這位蠢牧師哄得滴溜溜的轉(二幕)。那《羅斯馬莊》(Rosmersholm)戲裏面的主人翁羅斯馬本是一個牧師,他的思想改變了,遂不信教了。他那時想加人本地的自由黨,不料黨中的領袖卻不許羅斯馬宣告他脫離教會的事。爲什麼呢?因爲他們黨裏狠少信教的人,故想借羅斯馬的名譽來號召那些信教的人家。可見宗教的興旺,並不是因爲宗教真有興旺的價值,不過是因爲宗教有可以利用的好處罷了。如今的“基督教青年會”竟開明的用種種物質上的便利來做招攬會員的釣餌,所以有些人住青年會的洋房,洗青年會的雨浴,到了晚上仍舊去“白相堂子”,仍舊去“逛衚衕”,仍舊去打麻雀、撲克。這也是宗教興旺的一種原因了!
  第三,道德。法律、宗教既沒有裁製社會的本領,我們且看“道德”可有這種本事?據易卜生看來,社會上所謂“道德”不過是許多陳腐的舊習慣。合於社會習慣的,便是道德;不合於社會習慣的,便是不道德。我且舉中國風俗爲例:我們中國的老輩人看見少年男女實行自由結婚,便說是“不道德。”爲什麼呢?因爲這事不合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社會習慣。但是這班老輩人自己討許多小老婆,卻以爲是狠平常的事,沒有什麼不道德。爲什麼呢?因爲習慣如此。又如中國人死了父母,發出訃書,人人都說“泣血稽顙”、“苫塊昏迷”。其實他們何嘗泣血?又何嘗“寢苫枕塊”?這種自欺欺人的事,人人都以爲是“道德”,人人都不以爲羞恥?爲什麼呢?因爲社會的習慣如此,所以不道德的也覺得道德了。
  這種不道德的道德,在社會上造出一種詐僞不自然的僞君子。面子上都是仁義道德,骨子裏都是男盜女娼。易卜生最恨這種人。他有一本戲,叫做《社會的棟樑》(PillarsofSociety),戲中的主人名叫褒匿,是一個極壞的僞君子。他犯了一樁姦情,卻讓他兄弟受這惡名,還要誣賴他兄弟偷了錢跑脫了。不但如此,他還僱了一隻爛脫的船送他兄弟出海,指望把他兄弟和一船的人都沉死在海底,可以滅口。這樣一個大奸,面子上卻做得十分道德,社會上都尊敬他,稱他做“全市第一個公民”、“公民的模範”,“社會的棟樑”!他謀害他兄弟的那一天,本城的公民,聚了幾千人,排起隊來,打着旗,奏着軍樂,上他的門來表示社會的敬意,高聲喊道:“褒匿萬歲!社會的棟樑褒匿萬歲!”這就是道德!
  
  四
  
  其次,我們且看易卜生寫個人與社會的關係。
  易卜生的戲劇中,有一條極顯而易見的學說,是說社會與個人互相損害。社會最愛專制,往往用強力摧折個人的個性(individuali-ty),壓制個人自由獨立的精神。等到個人的個性都消滅了,等到自由獨立的精神都完了,社會自身也沒有生氣了,也不會進步了。社會里有許多陳腐的習慣,老朽的思想,極不堪的迷信。個人生在社會中,不能不受這些勢力的影口向。有時有一兩個獨立的少年,不甘心受這種陳腐規矩的束縛,於是東衝西突,想與社會作對。上文所院的褒匿少年時代也曾想和社會反抗。但是社會的權力狠大,網羅狠密;個人的能力有限,如何是社會的敵手?社會對個人道:“你們順我者生,逆我者死;順我者有賞,逆我者有罰。”那些和社會反對的少年,一個一個的都受家庭的責備,遭朋友的怨恨,受社會的侮辱、驅逐。再看那些奉承社會意旨的人,一個個的都升官發財、安富尊榮了。當此境地,不是頂天立地的好漢,決不能堅持到底。所以像褒匿那般人,做了幾時的維新志士,不久也漸漸的受社會同化,仍舊回到舊社會去做“社會的棟樑”了。社會如同一個大火爐,什麼金、銀、銅、鐵、錫,進了爐子,都要熔化。易卜生有一本戲叫做《雁》(TheWildDuck),寫一個人捉到一隻雁,把他養在樓上半閣裏,每天給他一桶水,讓他在水裏打滾遊戲。那雁本是一個海闊天空、逍遙自得的飛鳥,如今在半閣裏關久了,也會生活,也會長得胖胖的,後來竟完全忘記了他從前那種海闊天空、來去自由的樂處了!個人在社會里,就同這雁在人家半閣上一般,起初未必滿意,久而久之,也遂慣了,也漸漸的把黑暗世界當作安樂窩了。
  社會對於那班服從社會命令、維持陳舊迷信、傳播腐敗思想的人,一個一個的都有重賞。有的發財了,有的升官了,有的享大名譽了。這些人有了錢,有了勢,有了名譽,遂像老虎長了翅膀,更可橫行無忌了,更可藉着“公益”的名譽去騙人錢財,害人生命,做種種無法五天的行爲。易卜生的《社會棟樑》和《博克曼》(JohnGabrielBorkman)兩本戲的主人翁都是這種人物。他們錢賺得夠了,然後掏出幾個小錢來,開一個學堂,造一所孤兒院,立一個公共遊戲場,“捐二十磅金去買麪包給貧人喫”(用<社會的棟樑)二幕中語),於是社會格外恭維他們,打着旗子,奏着軍樂,上他們家來,大喊“社會的棟樑萬歲!”
  那些不懂事又不安本分的理想家,處處和社會的風俗習慣反對,是該受重罰的。執行這種重罰的機關,便是“輿論”,便是大多數的“公論”。世間有一種最通行的迷信,叫做“服從多數的迷信”。人都以爲多數人的公論總是不錯的。易卜生絕對的不承認這種迷信。“多數黨說他總在錯的一邊,少數黨總在不錯的一邊。”(《國民公敵》五幕)一切維新革命,都是少數人發起的,都是大多數人所極力反對的。大多數人總是守舊、麻木不仁的,只有極少數人——有時只有一個人,——不滿意於社會的現狀,要想維新,要想革命。這種理想家是社會所最忌的。大多數人都罵他是“搗亂分子”,都恨他“擾亂治安”,都說他“大逆不道”。所以他們用大多數的專制威權去壓制那“搗亂”的思想志士,不許他開口,不許他行動自由;把他關在監牢裏;把他趕出境去,把他殺了,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活活的釘死,把他捆在柴草上活活的燒死。過了幾十年、幾百年,那少數人的主張漸漸的變成多數人的主張,於是社會的多數人又把他們從前殺死、釘死、燒死的那些“搗亂分子”,一個一個的重新推崇起來,替他們修墓,替他們作傳,替他們立廟,替他們鑄銅像。卻不印道從前那種“新”思想,到了這時候,又早已成了“陳腐的”迷信!當他們替從前那些特立獨行的人修墓、鑄銅像的時候,社會里早已發生了幾個新派少數人,又要受他們殺死、釘死、燒死的刑罰了!聽以說“多數黨總是錯的,少數黨總是不錯的”。
  易卜生有一本戲叫做《國民的公敵》,裏面寫的就是這個道理。這本戲的主人翁斯鐸曼醫生,從前發現本地的水可以造成幾處衛生浴池。本地的人聽了他的話,覺得有利可圖,便集了資本,造了幾處衛生浴池。後來四方的人聞了浴池之名,紛紛來這裏避暑養病。來的人多了,本地的商業市面便漸漸發達興旺,斯鐸曼醫生便做了浴池的官醫。後來洗浴的人之中忽然發生一種流行病症,經這位醫生仔細考察,知道這病症是從浴池的水裏來的,他便裝了一瓶水寄與大學的化學師請他化驗。化驗出來,才知道浴池的水管安的太低了,上流的污穢,停積在浴池裏,發生一種傳染病的微生物,極有害於公衆衛生。斯鐸曼醫生得了這種科學證據,便做了一篇切切實實的報告書,請浴池的董事會把浴池的水管重行改造,以免妨礙衛生。不料改造浴池須要花費許多錢,又要把浴池閉歇一兩年。浴池—閉歇,本地的商務便要受許多損失。所以,本地的人全體用死力反對斯鐸曼醫生的提議,他們寧可聽那些來避暑養病的人受毒病死,不情願受這種金錢的損失。所以他們用大多數的專制威權,壓制這位說老實話的醫生,不許他開口。他做了報告,本地的報館都不肯登載;他要自己印刷,印刷局也不肯替他印;他要開會演說,全城的人都不把空屋借他做會場。後來好容易找到了一所會場,開了一個公民會議,會場上的人不但不聽他的老實話,還把他趕下臺去,由全體一致表決,宣告斯鐸曼醫生從此是國民的公敵。他逃出會場,把褲子都撕破了,還被衆人趕到他家,用石頭擲他,把窗戶都打碎了。到了明天,本地政府革了他的官醫;本地商民發了傳單不許人請他看病;他的房東請他趕快搬出屋去;他的女兒在學堂教書,也被校長辭退了。這就是“特立獨行”的好結果!這就是大多數懲罰少數“搗亂分子”的辣手段!
  
  五
  
  其次,我們且說易卜生的政治主義。易卜生的戲劇不大討論政治問題,所以我們須要用他的《尺牘》(Letters,ed.Byhisson Sigurd Ibsen, English Trans, 1905)做參考的材料。
  易卜生起初完全是一個主張無政府主義的人。當普法之戰(—八七○至一八七一年)時,他的無政府主義最爲激烈。一八七一年,他有信與一個朋友道:
  ……個人絕無做國民的需要。不但如此,國家檢直是個人的大害。請看普魯士的國力,不是犧牲了個人的個性去買來的嗎?國民都成了酒館裏跑堂的了,自然個個都是好兵了。
  再看猶太民族,豈不是最高貴的人類嗎?無論受了何種野蠻的待遇,那猶太民族還能保存本來的面目。這都因爲他們沒有國家的原故,國家總得毀去,這種毀除國家的革命,我也情願加入。毀去國家觀念,單靠個人的情願和精神上的團結做人類社會的基本,——若能做到這步田地,這可算得有價值的自由起點。那些國體的變遷,換來換去,都不過是弄把戲,都不過是全無道理的胡鬧(《尺牘》第七十九)
  易卜生的純粹無政府主義,後來漸漸的改變了。他親自看見巴黎“市民政府”(Commune)的完全失敗(—八七一),便把他主張無政府主義的熱心減了許多(《尺牘》第八十一)。到了一八八四年,他寫信給他的朋友說,他在本國若有機會,定要把國中無權的人民聯合成一個大政黨,主張極力推廣選舉權,提高婦女的地位,改良國家教育,要使脫除一切中古陋習(《尺牘》第七十八)。這就不是無政府的口氣了,但是他終究不曾加入政黨。他以爲加入政黨是狠下流的事(《尺牘》第一五八)。他最恨那班政客,他以爲“那班政客所力爭的,全是表面上的權利,全是胡鬧。最要緊的是人心的大革命。”(《尺牘》第七十七)
  易卜生從來不主張狹義的國家主義,從來不是狹義的愛國者。一八八八年,他寫信給一個朋友說道:
  知識思想略爲發達的人,對於舊式的國家觀念,總不滿意。我們不能以爲有了我們所屬的政治團體便足夠了。據我看來,國家觀念不久就要消滅了,將來定有一種觀念起來代他。即以我個人而論,我已經過這種變化。我起初覺得我是那威國人,後來變成斯堪丁納維亞人(那威與瑞典總名斯堪丁納維亞),我現在已成了條頓人了(《尺牘》第一○六)。
  這是一八八八年的話。我想易卜生晚年臨死的時候(1906)一定已進到世界主義的地步了。
  
  六
  
  我開篇便說過,易卜生的人生觀只是一個寫實主義。易卜生把家庭、社會的實在情形都寫出來,叫人看了動心,叫人看了覺得我們的家庭、社會原來是如此黑暗腐敗,叫人看了覺得家庭、社會真正不得不維新革命:——這就是易卜生主義。表面上看去,像是破壞的,其實完全是建設的。譬如醫生診了病,開了一個脈案,把病狀詳細寫出,這難道是消極的、破壞的手續嗎?但是易卜生雖開了許多脈案,卻不肯輕易開藥方。他知道人類社會是極複雜的組織,有種種絕不相同的境地,有種種絕不相同的情形。社會的病,種類紛繁,決不是什麼“包醫百病”的藥方所能治得好的。因此他只好開了脈案,說出病情,讓病人各人自己去尋醫病的藥方。
  雖然如此,但是易卜生生平卻也有一種完全積極的主張。他主張個人須要充分發達自己的才性,須要充分發展自己的個性。
  他有一封信給他的朋友GeorgeBrandes說道:
  我所最期望於你的,是一種真正純粹的爲我主義,要使你有時覺得天下只有關於我的事最要緊,其餘的都算不得什麼,……你要想有益於社會,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有的時候我真覺得全世界都像海上撞沉了船,最要緊的還是救出自己(《尺牘》第八十四)。
  最可笑的是有些人明知世界“陸沉”,卻要跟着“陸沉”,跟着墮落,不肯“救出自己”!卻不知道社會是個人組成的,多救出一個人便是多備下一個再造新社會的分子。所以孟軻說“窮則獨善其身”,這便是易卜生所說“救出自己”的意思。這種“爲我主義”,其實是最有價值的利人主義。所以易卜生說:“你要想有益於社會,最妙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娜拉》戲裏,寫娜拉拋了丈夫兒女飄然而去,也只爲要“救出自己”。那戲中說:
  郝爾茂……你就是這樣拋棄你的最神聖的責任
  娜拉你以爲我的最神聖的責任是什麼?
  郝還等我說嗎?可不是你對於你的丈夫和你的兒女的責任嗎?
  娜我還有別的責任同這些一樣的神聖。
  郝沒有的。你且說,那些責任是什麼?
  娜是我對於我自己的責任。
  郝最要緊的,你是一個妻子,又是一個母親。
  娜這種話我現在不相信了。我相信,第一,我是一個人,正同你一樣。——無論如何,我務必努力做一個人(三幕)。
  一八八二年,易卜生有信給朋友道:
  這樣生活,須使各人自己充分發展:——這是人類功業頂高的一層,這是我們大家都應該的事(《尺牘》第—六四)。社會最大的罪惡莫過於摧折個人的個性,不使他自由發展那本《雁》戲所寫的只是—件摧殘個人才性的慘劇。那戲寫一個人少年時本極有高尚的志氣,後來被—個惡人害得破家蕩產,不能度日。那惡人又把他自己通姦有孕的下等女子配給他做妻子,從此家累日重一,他的志氣便日低一日。到了後來,他壓落深了,竟變成一個懶人懦夫,天天受那下賤婦人和兩修養無賴的恭維,他洋洋得意的覺得這種生活狠可以終身了。所以那本戲借一個雁做比喻:那雁在半閣上關得久了,他從前那種高飛遠舉的志氣全都消滅了,居然把人家的半閣做他的極樂國了!
  發展個人的個性,須要有兩個條件。第一,須使個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須使個人擔干係、負責任。《娜拉》戲中寫郝爾茂的最大錯處只在他把娜拉當作“玩意兒”看待,既不許他有自由意志,又不許他擔負家庭的責任,所以娜拉竟沒有發展他自己個性的機會。所以娜拉一旦覺悟時,恨極他的丈夫,決意棄家遠去,也正爲這個原故。易卜生又有一本戲,叫做《海上夫人》(TheLadyfromthesea),裏面寫一個女於哀梨妲少年時嫁給人家做後母,他丈夫和前妻的兩個女兒看他年紀輕,不讓他管家務,只叫他過安閒日子。哀梨姐在家覺得做這種不自由的妻子、不負責任的後母,是極沒趣的事。因此他天天想跟人到海外去過那海闊天空的生活。他丈夫越不許他自由,他偏越想自由。後來他丈夫知道留他不住,只得許他自由出去。他丈夫說道:
  丈夫……我現在立刻和你毀約。現在可以有完全自由揀定你自己的路子。……現在你可以自己決定,你有完全的自由,你自己擔干係。
  哀利妲完全自由!還要自己擔干係!還擔干係咧!有這麼一來,樣樣事都不同了。
  哀梨姐有了自己,又自己負責任了,忽然大變了,也不想那海上的生活了,決意不跟人走了(《海上夫人》第五幕)。這是爲什麼呢?因爲世間只有奴隸的生活是不能自由選擇的,是不用擔干係的。個人若沒有自由權,又不負責任,便和做奴隸一樣。所以無論怎樣好玩,無論怎樣高興,到底沒有真正樂趣,到底不能發展個人的人袼。所以哀梨妲說:“有了完全自由,還要自己擔干係,有這麼一來,樣樣事都不同了。”家庭是如此,社會、國家也是如此。自治的社會,共和的國家,只是要個人有自由選擇之權,還要個人對於自己所行所爲都負責任。若不如此,決不能造出自己獨立的人格。社會、國家沒有自由獨立的人格,如同酒裏少了酒麴,麪包裏少了酵,人身上少了腦筋,那種社會、國家決沒有改良進步的希望。所以易卜生的一生目的只是要社會極力容忍,極力鼓勵斯鐸曼醫生一流的人物(斯鐸曼事見上文四節),社會上生出無數永不知足、永不滿意、敢說老實話攻擊社會腐敗情形的“國民公敵”;要想社會上有許多人都能像斯鐸曼醫生那樣宣言道:“世上最強有力的人就是那個最孤立的人!”
  社會、國家是時刻變遷的,所以不能指定那一種方法是救世的良藥。十年前用補藥,十年後或者須用泄藥了;十年前用涼藥,十年後或者須用熱藥了。況且各地的社會、國家都不相同,適用於日本的藥,未必完全適用於中國;適用於德國的藥,未必適用於美國。只有康有爲那種“聖人”,還想用他們的“戊戌政策”來救戊午的中國;只有辜鴻銘那班怪物,還想用二千年前的“尊王大義”來施行於20世紀的中國。易卜生是聰明人,他知道世上沒有“包醫百病”的仙方,也沒有“施渚四海而皆準、推之百世而不悖”的真理。因此他對於社會的種種罪惡污穢,只開脈案,只說病狀,卻不肯下藥。但他雖不肯下藥,卻到處告訴我們一個保衛社會健康的衛生良法。他彷彿說道:“人的身體全靠血裏面,有無量數的白血輪時時刻刻與人身的病菌開戰。把一切病菌撲滅乾淨,方纔可使身體健全、精神充足,社會、國家的健康也全靠社會中有許多永不知足、永不滿意、時刻與罪惡分子、齷齪分子宣戰的白血輪,方纔有改良進步的希望。我們若要保衛社會的健康,須要使社會里時時刻刻有斯鐸曼醫生一般的白血輪分子。但使社會常有這種白血輪精神,社會決沒有不改良進步的道理。”
  一八八三年,易卜生寫信給朋友道:
  十年之後,社會的多數人大概也會到了斯鐸曼醫生開公民大會時的見地了。但是這十年之中,斯驛曼自己也刻刻向前進。所以到了十年之後,他的見地仍舊比社會的多數人還高十年。即以我個人而論,我覺得時時刻刻總有進境。我從前每作一本戲時的主張,如今都已漸漸變成了狠多數人的主張。但是等到他們趕到那裏時,我久已不在那裏了。我又到別處去了。我希望我總是向前去了(《尺牘》第一七二)。
  
  國民七年五月十六日作於北京
  民國十年四月二十六日改稿
  

  (初稿原載《新青年》第4卷第6號,19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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