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的基本部分

構成程序的基本成分包括

 

子程序、子例程、例程、協同例程、遞歸例程、模塊和構件。

 

子程序:與子任務相應的處理對象和處理規則的描述。

 

子例程:subroutine  可由其他程序或子程序調用的子程序,子例程有兩個方面:一是定義方面,成爲子例程定義或子例程說明,另一個是調用方面,成爲子例程調用,隨着實現方式的不同,又可區分爲開式子例程和閉式子例程,兩者各有利弊。開式子例程時間節省,空間浪費,閉式子例程恰恰相反。

棧式調用。

 

例程:子例程的同義語。

 

協同例程:coroutine 一組可以相互調用的程序單位,他們彼此處於平等狀態,調用後無須返回開始位置,且自帶工作區。

 

遞歸例程:可以作爲其本身的子例程,而被調用的例程。這種調用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間接的。

 

模塊:具有獨立性的一組邏輯上相關的實體,在現代高級語言中,有各種定義模塊的方式,但其主要部分是一組聲明和一組語句。

 

構件:具有封裝性、複用性、組裝型的程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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