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年後我們就結婚”,人生的第一次失約

未曾青梅,青梅枯萎,芬芳滿地;
不見竹馬,竹馬老去,相思萬里。
從此,我愛上的人都像你。

01

十八歲那年,第一次遇見你。

陽春三月,冰河解凍,柳絮紛飛,溫煦的春風就如你甜甜的笑容。

我叫吳思瑤,政法院裏出了名的學霸,穩坐第一的寶座。

在大學裏,我就是別人眼裏的另類。用一句話來說,就是努力到沒朋友。在舍友同學們都沉迷了各種穿越偶像劇的時候,我每天揹着書包風雨無阻的泡在圖書館。在她們爲劇中主角掉眼淚時,我沉浸在康德黑格爾的世界苦苦鑽研。

曾經,別人說我是書呆子,除了書什麼都不懂。一個十八歲的女孩,不喜歡逛街買衣服,不懂口紅的各種顏色,不談八卦不追星,當然更不可能懂得愛情爲何物。

那時,網絡上有人打趣,可以把人分爲三類:男人、女人、女哲學博士。所以,當她信誓旦旦要考哲學研究生時,大家都恥笑她將來指定就是第三類人。

一度,她很迷茫。難道,上大學不就是爲了好好學習嗎?爲什麼自己這麼努力,卻成了別人眼中的笑柄?

她不知道,在一個三類本科學校,有多少人只是想混到那張學歷證而已。

人不可能完全不在乎別人的看法,與周遭環境的格格不入,那種孤獨能殺死一個人。

幸好,他的出現,讓她不在孤獨。

02

19歲那年,我送出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情書。

那是一個很樸素的女生,扎着不起眼的馬尾,衣服老土不化妝打扮,我甚至好奇她穿高跟鞋會是什麼模樣。

不過,我更喜歡她素顏下的清純,平底鞋上的靈巧。

她的學院裏出了名的學霸,喜歡她那麼久,終於鼓起勇氣寫下了那份情書。

吳思瑤,這個名字我在心裏喊了千百遍,多想聽她迴應我一聲,一個字就好。

我叫秦明朗,帥哥一枚,不過是自封的。其實,我和吳思瑤是一類人,喜歡在書香中尋找最美的人生。

從第一次在圖書館遇見她,我就知道這姑娘在我心裏生了根。偷偷摸摸觀察了她一年,摸清了她的全部底細。

知己知彼,才能一戰而勝。

03

收到情書的那一刻,我心跳加速雙手發抖。我希望是他,又怕不是他。

在圖書館一年,我知道有一雙明亮的眼睛,總在偷偷看我。可惜,他不知道,我每天都會在固定的位置出現,就像在等一個人。

有一天,我趁他出去接電話時,偷偷跑到他的書前。

秦明朗,三個字被我牢牢記住。

向上天祈禱完後,我展開信紙。一眼看見那三個字,我在心裏偷偷說了三個字“我願意”。

我戀愛了,吳思瑤戀愛了!

這個消息瞬間在整個學院傳開,大家口上祝福,心裏寫滿不服。一個素顏朝天的書呆子,竟然勾搭上了帥氣撩人的才子。

我走在路上,免不了遭人白眼。可是,別人越討厭我,我就越覺得幸福。

愛情是有魔力的,我們兩個學霸在它面前,雙雙繳械投降。

但人生不只有愛情,我們要爲愛負責。所以,我們決定暫時擱置愛情,學業爲重。

於是,天地爲證,日月爲媒,我們立誓五年後結爲夫婦。

04

而今,十年已過。

當年的誓言早已被我們淹沒在歲月中,陪伴在我們身邊亦不是當初的那個他。

沒有背叛,沒有爭吵。只是五年之後,我們發現已經不那麼相愛了。

就如同靜水邊在《歲月間》寫的一般:

流年不知道停歇,時間緩慢有繾綣,漸漸漸漸,光陰不再留戀。
你的笑容像沙雪,羅在我的心裏,漸漸漸漸,掩蓋在歲月間。

生活不是演電視劇,哪有那麼多天長地久同生共死的愛情。

在滿臉笑容之下,是夜深人靜時的淚水。看似愛到骨子的情義,只不過是權衡利弊後覺得不錯的人。

時移世易,當初的那個你早被丟在歲月裏。

不要輕易許下諾言,因爲我們不知道明天的自己,是喜歡晴天還是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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