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2019年7月,國務院公佈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爲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大力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該意見提及以下三要點。
基於信用數據分類分級
“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綜合研判信用狀況的基礎上,以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行業信用評價結果等爲依據”,基於全面的信用數據,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
結合信用信息與信用評價
以信用信息、綜合信用狀況爲基礎,以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行業信用評價結果爲依據,將信用信息與信用評價相結合。
根據信用等級差異化監管
“對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減少對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對信用風險一般的市場主體,按常規比例和頻次抽查;對違法失信、風險較高的市場主體,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依法依規實行嚴管和懲戒。”
履約保綜合信用等級
履約保企業綜合信用等級評價體系,基於海量企業信用數據,結合客觀信用信息和主觀信用評價,幫助信用優質企業贏得更好的發展機會和優質權益,從數據、評估模型到監管體系,都完美契合國務院提出“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核心理念。
根據信用數據分級
全面整理企業基礎信用數據,包括企業司法風險、企業工商信息以及企業年報等數據,並以企業在平臺的履約記錄和用戶對企業的主觀信用評價爲依據。
系統將企業相關數據代入評價模型,自動計算出綜合信用等級,幫助用戶快速、直觀地瞭解企業的信用狀況。
結合客觀信用信息和主觀信用評價
唯有結合主觀信用評價,才能更加全面準確評估企業信用狀況。因此履約保的企業信用等級評估系統,除了整合企業基礎信用信息,同時收集了用戶對企業的主觀信用評價,形成完整的信用數據庫。
根據信用等級鑑別企業
履約保綜合信用等級體系將企業信用分爲15個等級,分別以R1~R15作爲等級符號,從R1~R15,數字越大,等級越低,表示信用越差,違約概率越大。
根據綜合信用評級結果,用戶可以更加清晰地瞭解企業整體信用情況,把握企業履約風險水平,企業信用優劣,一目瞭然。
信用優質企業
不管是在國家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中信用較好的市場主體,還是在履約保信用評估系統中綜合信用等級較高的企業,這類信用記錄良好、經營狀況佳、盈利能力強的企業,不僅能夠得到政府信用政策的支持,還能促進自身商業合作發展。
履約保平臺還將提供特惠採購、自營活動、約定消費等信用權益,不斷促進企業信用等級升級、信用優質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爲營造良好的市場信用生態環境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