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問茅臺前董事長季克良:年輕人不喝茅臺,怎麼就“不懂事”了?

幾天前,貴州茅臺前董事長季克良,在參加《君品談》節目時說:年輕人不喝茅臺酒,是還沒到時候,20多歲還在玩,小孩子不懂事,不曉得需要好酒喝。

顯然,季董事長的這番話是暗含抱怨的,這抱怨主要包含兩個方面:

一個是生產者對消費者的抱怨——我家茅臺這麼好,你們這些年輕人怎麼就不感冒呢?

另一個是老年人對年輕人的抱怨——你們這些愣頭青,居然不好好接受我們民族以高端白酒爲載體的“酒文化”,你們真是不懂事!

茅臺酒到底好不好,我覺得這應該看個人的喜好,你不能說它賣得貴就一定好,否則毒品販子會比季克良董事長還要有底氣。

再說了,有的人(主要是中老年人)確實很喜歡茅臺,但你們動輒一兩千的定價,有幾個人敢沒事拿它當可口可樂喝?

說到底,就算你們茅臺酒“可口”,它昂貴的價格,也不能讓喜歡它的人“可樂”(達官顯貴不在此列)。

如果因爲別人不喜歡或者買不起茅臺酒就指責他們“不懂事”,我覺得這邏輯很強盜、很混蛋,哪怕它是從季克良這樣“成功老者”嘴裏說出來。

說完生產者和消費者,下面來說說“酒文化”。

什麼東西一扣上“文化”的冠冕,馬上就會變得高大上。問題是,咱們那些放着五糧液、茅臺等高端白酒的酒桌上,真的有什麼文化嗎?

一提到中國的酒桌,我想到的是如下東西:大聲喧譁、勾肩搭背、強迫喝酒、強行灌酒、毛孔變粗、結膜充血、口臭熏天、嘔吐狼藉……如果有年輕漂亮的姑娘,還會有噁心的葷段子、猥褻的打量、以及桌子底下蠢蠢欲動的雙手。

恕我淺陋,我真不知道這樣的場景裏,有什麼可以和文化搭邊?那些把如此不堪的酒桌昇華爲酒文化的人,你們腦洞這麼大,幹嘛不去寫玄幻小說?

中國人都知道,酒在餐桌的廣泛存在,不是因爲它本身有多好,而是因爲它是一種社交媒介。

某次和我們單位的領導出差,晚上喫飯,領導一邊倒酒一邊說,其實他也不喜歡喝酒,但是沒有辦法,很多事情只有在推杯換盞時纔好談,才容易談成。

能說出這種話的領導,還算是清醒而真誠的。

對很多人來說,從茅臺五糧液身上獲得的生理快感,還不如一瓶王老吉;另外,他們也不喜歡酒醉後的頭昏頭脹、酒食翻湧。

可爲了談好業務、辦好事情,他們只好眉目含“情”、臉上帶笑,一杯杯的把這“狂藥”(古人對酒的別稱)朝嘴裏猛灌。

當然,確實有一部分人,會在和酒的多次接觸中,愛上它,迷戀它,以致認爲它是全天下最好的東西——受虐都可以上癮,更何況是酒精?

他們還會在酒桌上把這“好東西”推薦給在場的年輕人,年輕人不喝,他們就反覆地勸;如果他們手裏有點權力,他們就會暗示甚至明示年輕人:不把杯子裏的酒喝空,你的未來就將一片空。

過去的年輕人,爲了有好一點的前途,往往只好妥協。

今天的90後、00後,不僅更有個性,良好的教育、富裕的家庭也讓他們更有底氣——不喝酒就讓我沒未來?想多了吧,“我命由我不由你”!

可能正因爲見多了這種“忤逆”的年輕人,我們的季克良董事長,纔會當着全國觀衆的面,公然指責年輕人“不懂事”——“你們這些年輕人,不買我的酒就算了,竟然還不買我的面子!”

季克良對年輕人的指責,雖然被大多數網友痛罵,但一定也會讓一些中老年人中的所謂“成功人士”歡呼:說得好!

這些人還殘留着農業文明時代,根據身份尊卑貴賤確定社會秩序的幻夢。他們認爲,他們有錢有權有地位,就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場合,支配並主導他人——尤其是年輕人。

然而,就像作家十年砍柴說的,隨着中國告別農耕社會進入工商業社會,鄉村居民佔主流變成城市居民佔主流,依據身份分尊卑貴賤,從而確定社會秩序已經不能持續下去。由身份到契約是大勢所趨,誰也不能阻擋。

契約,對於職場中人來說,最典型的代表就是領導或老闆和員工籤的合同;合同上規定的條款,員工必須把它做好。

至於讓我陪您領導喝酒,既然合同裏面沒寫,我就可以不做。

最後,還是回到酒文化——在我看來,如果真有什麼酒文化,它的標準也應該是這樣的:領導您喜歡喝酒,您就是喝到胃出血,我也不會阻攔;我不喜歡喝酒,我就算渴到脫水,領導您也彆強迫。

誰的契約誰遵守,誰的身體誰愛護。

 好的時代,喝不喝酒,都能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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