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林徽因—做一个有才情的女人》

所有的才情,都因为热爱——题记


如何定义一本好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而最基本的应该是开卷有益,如果要求再高一点儿,就是想看的书里都有,且惊喜不断。《林徽因,做一个有才情的女子》,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其实,对于林徽因的故事,每一位读者,似乎都有这么一种好奇,林徽因到底爱没爱过徐志摩,他们之间算不算爱;同时,那首脍炙人口的《你是人间四月天》是写给谁的,是儿子还是情人;还有一个关于梁思成的,既然他那么爱林徽因,为什么在林死了以后,又选择续弦,这算不算对于爱情的背叛。如果你也有同样的疑惑,不妨打开这本书,抽出一点点时间来读一读,我相信你会找到一个不一样的答案。


林徽因被称为民国四大才女之一,单纯的从文学角度来考量,与众多民国才女比起来,林徽因不是最出众的,即便她在建筑领域曾经一骑绝尘。后世关注她,似乎并不怎么看重她的才华,更不会在意她在中国建筑史上留下的浓墨重彩的部分。之所以频繁提起林徽因,是她的生命里出现的那三个与众不同的男人。当我们讨论徐志摩的时候,我们开始关注她的诗歌;当我们关注梁思成的时候,我们开始讨论她的建筑;当我们开始讨论金岳霖的时候,我们也不过是说说金岳霖矢志不渝的爱情,顺便说一下她。在某种程度上,林徽因的才都是被动的接受,当她遇到了徐志摩,她的诗才开始突飞猛进,当她决定嫁给梁思成时,她才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建筑。当她遇上了金岳霖,才有一次敢爱敢恨的说辞(同时爱上了两个男人那样的故事)。

似乎每一个方面,对于她来说,都只是会那么一点点。诗歌,会一点儿。戏剧,懂一点儿。绘画也是一点点。但是,就是这么一点点的累积,成就了一个不一样的林徽因。正如书中所说,书香是女人最好的香水。她之所以那么吸引人,不仅仅在于天生丽质,还在于她内心深处散发出的书香和文人气质。以色侍人者,色衰而爱迟,气质不会因为年轮而老去,这才是真正的魅力。


我有时候在想,如果林徽因当初没有选择梁思成,而是选择了徐志摩,会是什么样。以徐的才气,她还会有现在的知名度么,我想充其量也不过是鲁迅世界里的许广平而已。同样,徐志摩的父母也不见得会多喜欢她,而她,也许是陆小曼的所要扮演的角色。以徐志摩的性格,娶了林徽因,也未必会始终如一,也许林徽因之后,再遇到陆小曼,他依然会选择爱上。

其实,林徽因选择梁思成,才是最明智的。林父和梁启超是莫逆之交,二者都是政治界的大佬,门当户对。在林父死后,梁启超不仅把林徽因当成儿媳妇,还当成自己的儿女一般,照顾的无微不至。如果不是梁启超,林徽因不见得在建筑上会如何。说陆小曼任性,林徽因何尝不是,而徐家似乎不太喜欢任性的儿媳妇,他们喜欢温柔贤淑,能够相夫教子的那种女人。

书不是胭脂,却会使女人心颜常驻。书不是棍棒,却使女人铿锵有力。书不是羽毛,却使女人飞翔。书不是万能的,却使人千变万化。这是书给予林徽因的馈赠,也使始终散发着迷人的气质。

徐志摩与林徽因结缘,始于康桥的那次相遇。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一种对于才情的欣赏。林徽因发乎情,止于礼。当徐志摩为了追求她去要和张幼仪离婚时,我想林徽因肯定是被吓到了,这份情来的太重,让她无以承受,所以她选择了逃离。徐志摩的死触动了她,让她心生愧疚,所以以后所有的纪念都是为了内心的救赎,说是爱,显然有些勉强。

对于爱情,林徽因从来都不掩饰。她曾说,徐志摩爱的只不过是诗人想象中的她。当爱情来临时,她从来也不会避讳,所以才有了那次同时爱上两个男人时的为难和坦诚。

一千读者,就有一千种林徽因的样子,无论好坏都不重要,心若从容,便是优雅。对于世人的评说,林徽因也曾说过:“我也不会易诗人的美誉为荣,也不会以被人恋爱为辱。我永远是我,被诗人恭维了也不会增美增色,有过一段曲折的旧历史也没有什么可羞愧。”

还是喜欢金岳霖是对于她一生的总结“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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