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爲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發佈。
國家發改委財金司副司長張春提出,以信用爲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是推動“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支撐。
該意見體現了信用監管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重要性,完善信用監管,有利於提升社會監管水平,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
我們欣喜地發現,佐達信用又一次走在了社會信用建設的前方!
由佐達信用創建的履約保,其“信用評價功能”,本質上就是對信用監管的一次創新應用。
履約保-信用評價功能
信用評價功能,通過企業和員工的評價,來記錄並監督職場中企業和員工的信用。
履約保的信用評價功能,旨在通過信用評價,在企業和員工之間形成監督模式,以達到監督社會信用行爲的目的。
“信用的生命力在於應用”。信用監管是信用應用的重要領域,而履約保的信用評價,就是在信用監督制度下的一大創新設計。
但這種“創新”,並沒有脫離現實依據。相反,它深扎於理論與實踐的土壤之中。
16日發佈的《意見》中,國家發改委同時明確了一個很重要的制度,即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制度。
這個制度的明確,進一步驗證了履約保的信用評價,是有依據的、是現實的、是能夠實現監督效果的。
公共信用綜合評價
16日《意見》提出,要深入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同配合,依法依規整合各類信用信息,對市場主體開展全覆蓋、標準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定期將評價結果推送至相關政府部門、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商會參考使用,並依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說,信用評價主要是服務於監管、服務於企業信用建設。
在大數據經濟時代,信用評價制度是開展信用監督的重要基礎,可以爲信用監管提供更精準的依據,從而對企業做出及時、全覆蓋的信用評價。
履約保的信用評價功能,相當於把信用監管落實到實際的社會關係中,使得普通人能夠親自參與到評價他人信用、監督他人信用,能夠進一步形成全社會監督信用的氛圍。
履約保信用評價如何實現監督
企業和員工之間
1、員工可以給就職過或現就職的公司評價,求職者則可以查看企業內真實的員工評價。
2、企業可對在職員工或已離職員工進行評價,其他企業在招聘時也可以查看應聘人員的評價。
企業和企業之間
企業可以給合作公司進行評價,也可以查看其他商業夥伴對該企業的評價。
履約保的信用評價功能,一是在員工與企業之間建立聯繫,企業監督員工在職場上是否講信用,員工監督企業是否遵循合約,雙方互相評價,互相監督,形成了良好的職場信用生態。
二則是在企業與企業之間搭建聯繫,互評論、互監督,打造信譽好、守契約的商業信用生態。
“信用監管讓守信者無事不擾,讓失信者時時不安”。
通過信用評價來爲信用監管提供依據,從而促進信用監管全面加強,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大勢所趨。
而國家發改委也將進一步擴大評價範圍,創新評價應用,推動信用監管工作不斷完善。
履約保的信用評價功能,深深諳合“大勢”。
通過不斷健全社會成員的信用記錄,以“信用評價”形成信用監督體系,同時也能夠提高用戶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最終將建立基於數字平臺之上的社會信用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