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幫助,在自卑者眼裏,只是施捨

讀到三分之一處的時候,兇手是誰已經很明確了。當讀到三分之二處的時候,兇手的殺人動機也已經被詳盡地解釋清楚了。

是蓄謀已久還是臨時起意?兇器都是受害人家裏現有的物品,鎮紙,電話線,當然是臨時起意。

爲什麼殺人?因爲和受害人的妻子墜入愛河後兩人計劃謀殺受害人,卻不想殺人未遂,又被門外的攝像機拍了下來。受害人以此爲要挾,長期折磨兇手,讓其充當自己的影子作家,竊取其大量原創的故事想法,以自己的名義發表了若干作品。

兇手在自白書中如此陳述,連作爲書外讀者的我們都會感到受害人的行爲是如此地令人髮指,同時對兇手產生無限同情。

是啊,一心想成爲作家,當看到自己的童年玩伴成爲了暢銷書作者,就帶着花了兩年心血完成的第一部作品去請教他,希望他能幫忙介紹編輯,可誰成想,對方卻以沒時間爲藉口對此事一拖再拖,直到後來,自己寫下的故事在只被改換了角色名字和個別句式之後,堂而皇之地變成了對方的著作出現在了市場上。

這麼明目張膽的抄襲,爲什麼不去報警?因爲對方手裏有那盤錄像帶,那是他在一個晚上潛入對方家裏意欲持刀行刺的影像。

那爲什麼不能魚死網破,畢竟雙方都有對方的把柄?因爲行刺這件事有共謀,那就是受害人的前妻,兇手愛她,不忍讓她受牢獄之苦,所以不能自首。

可是後來受害人的前妻出意外死了,爲什麼這時候兇手還是沒有把抄襲故事的事情揭發出來?是因爲兇手說他已經習慣了這種“合作關係”,即受害人以書籍盈利額的四分之一作爲報酬,而且受害人確實幫助過他,讓他進入了兒童文學的寫作圈子,並且受害人也承諾現在連載的這一本是最後一本,寫完他們就兩清了。

那爲什麼還要殺人?因爲受害人在移居加拿大之前僅歸還了兇手原作的手稿,沒有把錄像帶和作爲物證的帶有指紋的匕首交給他,也就意味着,代筆還要繼續。

這樣來看,殺人動機就解釋得通了。

可是加賀警官告訴我們,雖然解釋得通,但還不能令人信服。想想看,這些動機,是兇手寫在自白書上的。意思是,這只是兇手想要讓我們看到的,並不一定就是真相。

在經過一系列的執意走訪後,加賀瞭解到,受害人並非如自白書中描寫的那般殘暴、冷酷無情,相反,他爲人和善,對任何人都很親切。

他和兇手在同一所初中就讀。他們都經歷過校園霸凌,只不過兇手最後成了那個小團體的一員,加入了欺負受害者的行列。後來受害者沒有追究,還多次幫助過兇手,但都是以一種驕傲的、居高臨下的姿態,話語也多是命令式的口吻,處處流露出一種,你與學校犯衝,是我及時將你拉離了深淵的意味。這讓兇手從那時起,在他面前,就有了一種自卑感。後來,受害人成爲了暢銷書作家,從小就有作家夢的兇手看到他捷足先登,自卑演變成了嫉恨。儘管受害人不計前嫌幫助他聯繫了出版社的編輯,讓他成爲了一名兒童文學作家,但對他來說,那還不夠。他想要的,是殺了那個搶先一步實現自己夢想的人,不但要奪走他的性命,還要搶走他的作品、他的名譽、他辛辛苦苦搭建的一切。

關於兒時的事情,也就是兇手爲什麼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小說是通過第三人轉述的形式呈現給讀者的,因此在我看來,也就沒有自述部分那麼有衝擊力。而且還是旁觀者的回憶,細節方面或許有所欠缺。

雖然不知道過程,但是可以看到結果,那就是兇手把受害者給予的幫助看做是一種炫耀和施捨,即使助人者本身或許沒有這層意思。你看我輕輕鬆鬆就讓你成爲了兒童文學作家,你對我來說什麼都不是,我想幫你就幫你,不想幫你完全可以忽視你。我告訴你我馬上就要搬到加拿大居住了,我比你先實現了作家夢,娶了妻子,過上了更好的生活,而你還只是個一無所有的單身漢。其實以上這些只是兇手自己的揣測罷了,受害者只是當他是朋友,幫助他聯繫出版社,告訴他自己要搬走的事實而已。在即將擁有更美好的生活的時候,就這麼不明不白地死在了這間行李已經打包寄走、幾乎被搬空的工作室裏,好人永遠不知道壞人有多壞,也永遠猜不到自己善良的本意竟會被曲解爲最深的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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