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坡傳節選—林語堂

第六章:神鬼人

儘管蘇東坡才華熠熠,在仕途上,他仍然需要從低級一點一點往上升。

在仁宗嘉佑六年,朝廷任命他爲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有權連署奏摺公文。在唐朝,因爲行使地方分權之治,形成潘鎮割據的情形,國家蒙受其害,最後釀成叛亂。宋採用中央集權,任期通常爲三年,因此時常輪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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