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二十歲的男孩忙着相親,二十歲的姑娘急着嫁人

(序)

二十歲的男孩忙着相親,二十歲的姑娘急着嫁人 

席慕蓉有首詩叫做《青春》,相信很多人都讀過,我也不例外,早在高中時候就看到了這首詩。不客氣的說,這是一首影響了我很長時間的現代詩,以至於我在今天想寫點東西的時候,忽然就想到它了。和這首詩一樣,我所記錄的這些東西,應該也關於青春,或者說,是那些年散落在時光裏一些散碎記憶。可是這並不能夠影響着我什麼,有些東西,想到就應該去做,這大概是很多90後都會做的事情,任性跟懂事從來就不是一回事。你可以很懂事的活着,也可以很任性的活着,兩者之間沒什麼衝突的。

我曾在無數個深夜裏醒來,回憶着那些年發生過的各種各樣的事情,在那些事情裏面,印象最深刻記得最多的,還是那個叫做田小柒的姑娘。從十七歲開始到現在,這個姑娘就一直陪在我身邊,今年我二十三歲,跟這個姑娘在一起已經五年......

我知道,愛情從古至今都是一個讓人喋喋不休的話題,就像是現在的影視劇一樣,不管是什麼題材,哪怕是隔着十萬八千里,也總能跟愛情扯上關係。很多寫爛了的情節依舊在每天上演着,很多重複了無數遍的鏡頭也還是一遍又一遍的衝擊着我們的視角,可是感情這種東西,你不能說誰對誰錯誰是誰非,一萬個人裏有一萬種愛情,都是第一次做人,對錯本就沒那麼重要。不懂一個人的傷悲,就別去評價一個人的是非。

我答應過一個人,要寫點東西給她,可是我偏偏是個懶人,很多事情都堅持不下來,很多事情都因爲自己的任性半途而廢,等到我終於醒悟過來的時候,我才發現自己跟她的距離越來越遠了,當我發現這些的時候,自己的很多過錯已經沒有辦法彌補了,當然,如果後悔藥真的存在的話,那這個世界上大概會多很多美好的結局,介時很多分開的人大都不會只是以爲彼此原本應該在一起。

21世紀是一個很奇怪的時代,似乎總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什麼年紀就該做什麼樣的事,十八歲之前就只是上學,二十幾歲就只是相親結婚,尤其是對於農村來說跟換更是如此。

二十歲的男孩忙着相親,二十歲的姑娘急着嫁人,這本來是一個很奇怪的現象,但是當身邊大多數人都這樣做的時候,也就見怪不怪了。

其實不應該急的,才20歲而已,身子都還沒完全成型,自己都還是個孩子,可是爹媽已經等不及了。鄰居的孩子18歲就已經當了爸爸,對門的婆婆望着幾十萬的彩禮笑得合不攏嘴。只有我還在家抱着手機,不慌不忙的玩着時下流行的王者榮耀,時不時的拿起身邊的水杯喝上一口鐵觀音泡的濃茶。

嗯,心裏早已經有了目標,其他人又怎麼看得上?

是的,那是我的姑娘,是我很多次快要弄丟了的姑娘,是與我差距越來越大的姑娘,也是我用了大半個青春換來的姑娘,就像是很多戀愛中的人一樣。

可是我跟她的愛情,平淡的像紙一樣,純潔的像水一樣,很少有波瀾。她是個懂事的好姑娘,一直覺得姑娘這個詞特別乾淨,只有特別優秀的女孩子才配得上,不知道田小柒算不算一個優秀的女孩子,但是在我眼裏,她一直都是那個乾乾淨淨的姑娘,從始至終,從未改變。

可我並不是一個太懂事的男孩子,或者說我還沒長大,我喜歡的是那種隨心所欲的成長。什麼年紀該做什麼樣的事,這句話不能用在我身上,總覺得有點不合適。

就像席慕蓉寫的一樣“青春是一本太倉促的書”深夜裏想起來的那些日子,雖然有些依舊記憶猶新,可是很多事都開始變得倉促了。

我不是一個喜歡熬夜的人,不過對於寫東西來說,貌似深夜和凌晨纔是最好的選擇,因爲白天太亂太忙,亂到自己根本沒有時間去集中思考,忙到自己騰不出來空隙去靜下心來寫作。我想,這大概就是很多作家喜歡夜晚的原因吧。

大概由於經常熬夜的緣故,所以原本很好的記性開始變得越來越糟糕,原本清晰的記憶越來越模糊,我已經忘記了很多關於她的事情,但是我不想繼續這樣下去了。很多任何事是需要一輩子記住的,如果記不住的話,那就用心寫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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