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員離職後被公司索賠35萬,這件事職場人必須知道!

最近,網上一個爆料,讓競業協議引起廣泛關注。職場中的每個人都可能會遇到這樣的事,特別是程序員這一職業,所以艾大咖覺得有必要在這裏和大家說下這個事情。



一名程序員從原公司離職之後入職了一家新公司,辭職2個月後收到原公司的2400元的競業協議補償款,收到這筆錢沒幾天,他又收到原公司的勞動仲裁,理由是該員工違反了競業協議,並要求其賠償公司損失35萬元。最終勞動仲裁結果爲原公司勝訴,該程序員賠償公司183378元!


*圖:來源網絡,侵刪


其實在職場中,很多時候我們都會遇上競業協議這回事。


公司會讓你簽署保密協議,限制你離開公司的幾年內不能從事有競爭關係的同行業。


之前這種競業協議只在公司高層或者是掌握着公司核心技術的人簽訂的,主要是公司擔心競爭對手會挖走公司的骨幹,帶走公司的核心技術。


據媒體報道,在頭部的幾家互聯網公司中,互相將對方列爲競業公司。比如騰訊與字節跳動之間的競業協議,將彼此寫在競爭公司第一欄;騰訊與拼多多簽署互不挖角協議;淘寶的競業協議中則包括拼多多和京東。



而現在,公司爲了防止人才流失,也會讓普通員工簽署競業協議,一般在入職的時候就會簽訂。


很多人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只會看薪資、福利這些條款,忽略了很多合同中的其他細節,就可能導致的結果就是被公司坑。


很多網友都說前文事件中的主人公估計就是被公司坑了,主要原因是該程序員離職前的職位和薪資都不能達到公司核心骨幹級別,爲什麼還要付這麼大一筆賠款呢?


據相關人士說,這個賠償是合法的。在離職3個月內,原公司沒有發放補償款,是可以申請自動解除競業協議限制的。事件中的公司雖然中間有一個月沒有付補償款,但是在第三個月的時候將補償款全部補齊了,這就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爲了不在離職後被競業協議限制工作,最好在離職前與公司協商好。如果你不是核心員工,或者不在能接觸到商業機密的範圍中,其實可以跟公司談取消這個限制。並且可以將競業協議裏面的內容具體一些,比如將競對公司明確化,具體到那幾家公司不能去,或者是提高公司對自己的競業協議補償,爲自己爭取最大化的利益。


希望大家在籤任何合同之前都要仔細閱讀條款,不要太相信對方:



1.一旦簽署了競業協議,就說明你已經認可了這樣的協議,之後就得遵從。


2.要是在離職3個月內公司沒有履行相應的補償,那麼一定及時維護自己的利益,保留好證據,說明這份協議自動解除。


3.在離職的時候可以好好的和公司商量,結合自己的崗位來判定這份協議有沒有必要,如果有畢業,儘量讓公司明確競對的名字。


其實對於程序員這樣的崗位來說,一般在離職後就是找同類型的公司,很容易觸及競業協議,希望大家之後在職場中都能多一份心眼,保護好自己的利益


關於競業協議,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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