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市價規則缺陷》

股市作爲新興的事物,從無到有,規則也是在不斷完善的。

近期一則新聞,引爆媒體。

我們來看下當日的盤面

勁爆,市價振幅 -20% 到 +20%

我們可以看到證監會,對這種操縱股價的行爲也是很無奈。

看不慣、又沒有有效的應對策略;今天限制了張三,明天又冒出來個李四。屢禁不止,無可奈何。

真的無可奈何嗎?爲什麼總是有人操縱股價?爲什麼總是屢禁不止?

其實,原因很簡單:只因一個字 “利” 。有利可圖罷了。

這裏就暴露了股票市價規則上的一個缺陷。“市價與成交量脫鉤”,未能代表市場真實的供求關係。

此次股價操縱事件中,李連生成功的以1062萬元,撬動了豫金剛石-20%的跌幅,市價從6.64跌倒5.31。撬動跌幅價值 (5.31-6.64)x 12.05億 = -16.03億。

“市價與成交量脫鉤”比例,1062萬 : 16.03億 = 1: 150 (小資金撬動大波動,這就是市價現有規則存在的缺陷)

那麼該如何完善股市規則?從規則根本上杜絕此類股價操縱事件的再次發生?

其實很簡單:市價在現有規則基礎上,添加一條約束條件 —— “市價與成交量掛鉤”

(-16.03億的市價跌幅,就需要有-16.03億的等額股票成交量。股票成交量,決定市價。)

市價 = 昨日成交價 x (正成交總股數 - 負成交總股數)/ 股票總股數 + 昨日成交價  

實時市價,根據實時成交量,實時定價,即可從根本上杜絕惡意操盤行爲。

補充:正成交總股數 ,爲今天大於昨日收盤價的實時成交的股票總量負成交總股數 ,爲今天小於昨日收盤價的實時成交的股票總量。

可以杜絕的原因,是因爲市價漲跌幅與成交量掛鉤後,“小鏟子再也挖不出巨坑”,多大的坑,就需要挖出多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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