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都是捏造出來的?

聽書的時候,突然聽到了一個觀點,讓我忍不住停下車看了看文稿:

阿德勒認爲憤怒都是捏造出來的。

對於這個觀點,我是非常質疑的。

爲了搞清楚這個觀點正確與否,我決定從基本概念入手。

一、憤怒是什麼?

憤怒,或稱生氣,是一種強烈情緒化的心理狀態,通常包含了對個體受到的挑釁、威脅或傷害所產生的不適感及敵對反應。當某一對象憤怒時,會出現如眼、嘴張大,毛髮豎起,以及胸部挺起、緊握雙拳等明顯的外在特徵。同時此對象的機體會處於應激狀態,腎上腺素分泌增加,血糖和血壓上升,心跳速率加快。【解釋來源:維基百科】

二、人爲什麼會憤怒?

憤怒源於三件事,一件叫做“應該”,一件叫做“公平”,第三件叫做“對自己的無能爲力”。

在所有促成人類之痛苦的思維模式中,最普遍而又最隱蔽的就是認爲事情“應該”怎麼樣。

在憤怒,憎恨,酸楚這類情感中,“應該”這件事扮演了重要角色,“應該”這件事表明了我們期待別人的行爲是怎麼樣的,期待這個世界是什麼模樣的。我們一起來看看下面這些話中有沒有自己的影子:

朋友應該支持我

兒子應該努力學習,考出好成績

丈夫應該善於溝通

妻子想要的東西應該跟我一樣

同事應該盡職盡責

老闆應當公平

火車應該準時

顧客應當把手推車送回超市

……

如果我們把上述觀念當做絕對的真理,那麼其中任何一種觀念都可能使我們產生憤怒。因爲,世界並不會遵循任何人設定的規則,更不要說是我們自己設定的規則了。對世界存有固執、僵化的期待,肯定會讓我們容易發怒。

當然,這並不是說我們不應該對別人有所期待,也不是說我們應該對過分的行爲逆來順受。有時候,盡力抗爭是很重要的,然而接受現實,靈活應變也很重要,畢竟事情並不會永遠對我們有利。

第二件讓我們憤怒的事情就是“公平”

我們期待社會公平,至少希望自己享受公平的待遇,這種期待它與現實世界發生的情況並不相符。真實情況是什麼呢?很多事情並不公平,而我們往往對此無能爲力,當然這並不是說我們應該消極的容忍別人,那些不公平,不道德,不合理的行爲,如果我們有辦法解決不公平的事情,那麼我們就要採取行動,所以解決問題的印象很重要。健康的心態應該是設法解決我們可以解決的事情,同時接受我們無法改變的很多現實。回到公平這件事本身來說,公平也是主觀的,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公平,只有相對的公正。

最後一件讓我們憤怒的事情,叫做“對自己的無能爲力”。

當我們因爲某個原因無法實現自己的期待的時候,就會陷入到對自己的無能爲力,在這種情況下,有的人選擇自怨自艾,有的人選擇瘋狂的咒罵自己或者指責別人。

指責總是伴隨着憤怒與憎惡,有些人一輩子都在爲自己的痛苦而責怪別人。這些人是這樣想的:“都是她們的錯”、“要不是爲了她,我會過得很幸福”這類的話語。要求別人對我們自己的痛苦負責,這種情況只會滋長我們的憤怒,讓我們難以釋懷。

看到這裏,很多人應該會有和我一樣的感受:我們的憤怒有理有據,哪兒是捏造出來的呢?

三、阿德勒爲什麼會認爲憤怒是捏造出來的呢?

阿德勒在書中舉了個有趣的例子:

一位媽媽與女兒正在大聲爭吵,突然電話鈴響起來。這位媽媽接電話的聲音中依然帶着怒氣,但是當聽到對方是女兒學校的班主任時,頃刻間將怒火壓了下去,語氣變得彬彬有禮。就這樣,媽媽客客氣氣與對方交談了幾分鐘。掛斷電話後,她又重新勃然大怒,繼續對着孩子大喊大叫。

看完這個案例後,我仔細一想,發現事實真的是如此,我們的憤怒,實際上我們是自己可以控制的。

生活中類似上述案例的場景司空見慣,很多人大概都有過這種“變色龍”的經歷。就如阿德勒所言,憤怒是可收可放的一種“手段”而已。

我們認爲的不會控制,其實只是不想控制。很多脾氣好的人被賦予“有修養”,所謂修養,是用恰當的方式待人處事,懂得剋制自己,而非任性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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