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的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這個大家都已經知道了,但老賴帶給家人的其他影響,卻遠遠不僅於此。
宿遷一老賴郇某,僱請劉某爲自己裝飾樓房,施工過程發生意外,劉某受傷住院,向郇某索取賠償。
郇某隻支付了500元,就拒絕再付賠款。
無奈之下,劉某將之告上法庭,由法院判決郇某還款2萬元。
郇某遲遲不還,法院於是將其納入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令。
但直到被司法拘留並予以官方曝光,郇某依舊不肯履行還款義務,拖欠2年不還。
直到今年3月初,郇某卻主動電話聯繫警方說要還錢。
這又是爲什麼呢?
郇某稱,兒子談的女友因爲在網上看到其父是“老賴”,拒絕繼續交往。
父親欠錢不還,無端毀了兒子一樁姻緣,郇某這才感到內疚,自發前往警局履行還款,希望能夠通過履行義務,消除影響。
同時他也承認自身錯誤,當場承諾不再當一個“老賴”。
但實際上如果不影響到兒子,怕是他永遠不會認錯。
大多數“老賴”缺乏法律意識,覺得只是不還錢,不會有什麼嚴重後果。
即使知道會被拘留,也不怎麼當回事。
他們基本上都是守財奴,只要臉皮夠厚,躲得夠久,錢就守得住。
而現在的懲戒措施也逐漸在對症下藥。
不在乎自己名譽?
那就公開懲戒,讓認識你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老賴”。一旦影響到了家人,稍微有點良心的,還能爲了家人着想,履行還款義務。
不行呢,就限制高消費、限制出行,總有方法讓你無處可躲。
“老賴”的日子註定是越來越難過的。做一個好人,做一個守信之人,纔是正確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