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造假但是能力强的人,该不该开除?”

近日看到一问:“学历造假但是能力强的人,该不该开除?”感慨颇多。

《尚书·咸有一德》:“任官惟贤才;左右惟其人。”任人唯贤,意思是用人只选任和提拔有德有才的人。新时代选人用人的“标尺”应该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在前,后而才。

“学历造假”是失信于职场的表现,是求职者缺乏信用的表现。即使他能力很强,但他能在简历上、学历上造假,谁能说他以后不会在工作中造假?不会泄露商业机密、给公司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缺乏信用是一个人品质上的硬伤,选用造假之人,要冒较大的风险。

乱世一才难求,所以汉高祖刘邦会选用陈平,但同时他也认为陈平此人“聪明但不可以当一把手”,很明显对他还有几分保留。企业草创阶段急于用人,可能会对学历造假的人宽容些,但大企业若有高层爆出学历作假,对公司的影响会很不好,对上市公司来说,甚至可能影响股价。

当然,投资和风险是成正比的,试问这个员工能力有强到能为公司带来巨大效益,让公司甘愿冒风险吗?如果有的话,也不是不能考虑留下该员工。问题是,真的不能招到同等能力但信用更好的人才吗?这里要打个问号。

履约保认为,“个人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为鼓励个人守信,小保建立了个人信用档案,记录个人守信履约积分,为个人积攒信用,奖励信用更好之人,越守信就享越多权益。

通过推动个人信用建设,来促进社会信用建设,才能让信用更有价值,让信用改变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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