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勝負觀

兩國交兵,戰爭當然有勝負 。在和平年代,最能直接的分出高低勝負的遊戲 ,也就是競技體育比賽了。

而在律師的訴訟工作當中,好像也有很多人 有比較強烈的勝負意識。那當然是因爲規則所確定的。在訴訟法當中 ,直接分出了原告和被告的不同訴訟參與人的主體身份 ,再由審判員居中裁判 ,並且最終還要有一個明確的結論 ,也就是要發一份裁判文書 。當事人對自己的官司都會有對“贏”的期待 ,對“輸”的排斥 ,贏了官司的人難免得意洋洋 ,輸了的呢,自然往往會垂頭喪氣 。這樣的種種表現,實在是太正常不過的人情世故了 。當然訴訟的最終結果,還有一種形式是“調解”或者“和解 ”,大致相當於下象棋的和棋 ,或者相當於足球比賽的踢平。打個平手、不分勝敗,握手言和 。

而在律師這裏,勝訴或者敗訴 ,不僅是法律術語,也是律師的行話和行業追求 。律師的利益和追求往往和當事人是一致的 ,哪一個律師幫人家打官司也都希望打贏而不希望打輸 。一個方面 ,雖然律師的收費和官司的勝負並不一定有直接關係 ,但是律師們當然明白,打贏了官司可能就會有回頭客 ,老是把官司打輸,下次誰還來聘請你呢 ?另一個方面 ,現在也有很多律師和當事人協商約定 ,相互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官司勝訴了,律師會有相對較高的提成或者獎勵 ,在合法的情境下,律師以合理的手段,哪怕是爲了對利益的追逐 ,追求勝訴當然是值得肯定的 。

勝負觀或者是勝負心,就是另外的一個問題了 。

有這麼一句老話,叫做不以成敗論英雄 。王者也往往不在意一城一池的得失 ,那是成王成聖的事情了,而僅僅對一盤棋來說,勝就是勝,敗就是敗。誠然有人說要“享受比賽的過程”,“要有大局觀嘛 ”。但對200手棋的一場棋來說 ,每一手棋都是爲了這一盤棋的勝利而服務 ,每一盤棋加起來,才構成了一盤人生大棋。 不在乎一城一池的得失,也可以在意每一手棋下的有多好,對於一場具體的訴訟來說,可能就是當事人要輸房子輸地的事情 ,如果還一味的說要享受比賽,那就過於矯情了 。

是不是可以爲了勝利而不擇手段 , 當然是不能 。勝不驕、敗不餒、坦然面對,這纔是應有的君子之風 。不僅傳統文化是這樣,律師也要在法律範疇之內從事,並且遵守律師的執業紀律和道德規範。不能不擇手段,並不是說不用手段 ,合理合法 ,使力使智,當然都可以 。除了正面剛拼實力,還有佯攻、繞道 、詐降,甚至是“只許敗不許勝 ”。也有很多人不僅追求結果,也追求過程 ,一招一式都要求精確到位 ,寧可漂亮的輸掉比賽,也不稀罕醜陋的勝利。這也是勝負觀的表現形式 ,律師不要忘了,自己是給當事人服務 ,要看當事人要什麼 。

常常有人問律師 ,如果一場訴訟輸了,你們還收律師費嗎 ?那麼律師是不是可以反問 ,沒有治好病的醫生是不是也不收費呢 ?律師收費,憑藉的就是一段爲當事人追求最好結果的服務的過程 。律師不是什麼樣的都接,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明顯的看出 ,一場訴訟根本不可能獲得勝利 ,昧着良心去接 ,不僅愧對當事人,其實也對不起自己 。當事人不在乎敗訴,律師很可能還在乎呢 ,勝訴或者敗訴,是律師一生的成績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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