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觀《金剛經》(23)

第二十三品 淨心行善分

複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淨心即是行善,行善亦是淨心。

淨者,無我執,無法執,無分別,無所住,無所著,清淨本然。

心者,智慧之本體,本無其名,以智慧爲主宰,名之曰心。

行者,智慧之妙用,安住於智慧本體,隨緣妙用般若智慧,即如行雲流水,利萬物而無爭。

善者,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安住智慧之本體,無我利衆,善莫大焉。

複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萬法皆緣聚而起,緣散而滅,沒有究竟不變的本質,所以皆爲無常,皆歸於空性。一切法其性皆爲空性,因此萬法平等,無有高下。

了悟到一切法緣起性空的本質,就見到了萬法的真相、真性。

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依金剛經的離相智慧,淨除生命中的各種執著——對自我的執著,對他人的執著,對生命的執著,對生命長度的執著,同時以無我的慈悲心利益衆生,致力於幫助衆生離苦得樂獲得自由與解脫,當這種智慧和行爲成爲一種新的生命習慣、新的生活方式的時候,就是對金剛經智慧的最好的修持,必然達到究竟解脫的無上智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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