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真理之中,就必定受真理的約束,這叫“自由的反合性” —— 只有受約束才享有自由,人的自由一定要有約束。好比火車在軌道上行走時是自由的,火車可以盡其動力所及向前走,但這種速度的自由只有在軌道上才能繼續發揮。一旦火車離開軌道尋求高速度的自由,這種自由不是真自由,這種自由是自殺。
上帝用真理約束人的放縱野蠻,用誡命保障人的真自由。上帝說:“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5一6)律法一方面保障我們的自由,另一方面保守我們活在真理的範圍裏。
我因你公義的典章,
一天七次讚美你。
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
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
《詩篇》119篇164一165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