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散記(5)

1

有個朋友,在這邊開飯店的,他家兒子大學畢業兩年了,幾個月前定的親,女方也是他老家那地方的。

定親禮金六萬六,加上雜七雜八的,花了將近九萬塊。

最近開始商量結婚,不說車、房,單是彩禮一項,女方就要求38萬。

我們聽後都吃了一驚,覺得好多呀。

老鄉卻說,那有什麼辦法,咱們老家都是這樣的。

看來他能夠接受,也有能力應對。而且兩百多萬的婚房也已經買好。

可如果是農村家庭,不是誰家都一下子能拿出幾十萬定親並結婚的吧。

難怪那麼多人娶不起媳婦,房子車子彩禮一樣不能少的話,農村娃結個婚,恐怕百十來萬也不夠啊。


2

尊重婚嫁習俗,我覺得女方要彩禮無可厚非,我家是女兒,我早就表明態度,也是會要彩禮的。

但是,也要根據實際情況,男方有一定的誠意就好,而且,彩禮多少,我們也會陪嫁多少,父母不會把彩禮據爲己有的,都是給新人小家作爲啓動資金的。

天下父母心,應該是一樣的吧。


3

閨蜜家女兒跟我家晴兒一樣大,孩子們談的對象都是大學同學,來自農村,雖然都還沒有正式定親,不過關於彩禮一事,我們四個大人專門坐在一塊探討了一下。

閨蜜老公態度明確,強烈支持要彩禮,他說咱家孩子也是嬌生慣養長大的,不要彩禮怕婆家不重視。

馬哥和我也支持彩禮,按照風俗來,隨大流就行,要有儀式感。

閨蜜的意思是,要看對方家庭條件,如果是城市富裕的,適當的彩禮是需要的,如果對方家庭是農村窮苦的,只要孩子們兩兩願意,就不要彩禮了吧。

閨蜜的意見遭到他老公反對,他說一定要彩禮,農村的也要,養女兒跟養兒子付出的一樣多,彩禮也不是咱自己花的,還得貼補一些作爲陪嫁。

閨蜜不敢反駁她老公,而是直接反問我:你當時要彩禮了嗎,啊?當年你怎麼不要?

“正是因爲我當年啥都沒有要,後悔了,所以不想讓孩子也裸婚。”

然後,閨蜜只能少數服從多數,她說:既然你們三個都認爲適當要彩禮,那就要吧,我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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