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只讀?)

爲何把生離寄託在別人口舌之爭上。訴訟,講究證據還是通過雙方律師的脣槍舌劍,你來我往的輪迴辯出輸贏。可結果的代價他們會承擔多少,拿錢辦事就是這麼一個理。可能是我想膚淺了。律師是講法的職業,法律是冰冷的,制度是不可挑釁的,日復一日的學習,希望用所學知識做個社會的貢獻者。理虧就要受到懲罰,錯了是既定的事實,要爲自己的言行負責。

(一個法學小白的嗶嗶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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