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剧如何改编为影视作品

舞台剧和影视作品一胞双生,类而不同。舞台剧改编为影视作品,自古有之,从民国时期的《雷雨》到15能大火的《夏洛特烦恼》,它们都是由舞台剧改编而来。

作为两种完全不同的艺术形式,他们二者虽然存在一定的共通之处。但在表现形式上却大相径庭。舞台剧呈现给观众依托的主要形式是对话,而影视作品呈现给观众的形式,除了对话之外,表达情绪更多靠动作、表情、姿态,以及相关的环境和故事节奏的变化。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在舞台剧改编为影视作品中要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话剧改编影视作品,要在把握尊重原作品风格主旨大意并结合观众喜好的基础上,运用一些列手法增加场次,增加视觉,虚实结合的方式对原作品进行改编,但也不可以原封不动的照搬,应该结合艺术形式不同的基础上做出适当调整,将话剧中艺术化、抽象化、夸张化、平面化的东西变得生活化、具体化、平实化、立体化。

其次,是它的场景问题。由于舞台剧和影视作品表现形式的不同。舞台剧以经典戏剧理论,是要在最逼仄的场景中,完成最集中的矛盾冲突。而电影则希望通过更多的场景来铺陈眼界。因此,把典型的舞台剧改编为典型的电影,需要对场次有所增加。通过场景切分和场景再生两种形式。将舞台剧中的一些场景以大化小,转换时间地点,从而拉平矛盾冲突,在把握原著基础上,对舞台上没有表现的情节进行再创作,从而使故事更丰满。

再次,是要增加视角。定焦与泛焦舞台剧作品,不管是镜框式也好,打破镜框的也罢。视角都只有一个,而电影的视觉则多一,无所不在,因此,从一个固定视角的舞台剧转化成为一个自由视界的舞台剧,视角的增加必然是难度。从舞台剧改编成电影,是一个想象空间塌缩的过程,所有不确定的、象征的隐喻的、话里话外的,在电影里面都需要变成确定的东西,这类似于文学作品改编电影。

但在舞台剧改编为电影也要注意一些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商业化浪潮的来临。许多改编电影娱乐化严重而缺乏深刻性和艺术性。如这些年上映的相关电影,其题材和故事情节都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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