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劇如何改編爲影視作品

舞臺劇和影視作品一胞雙生,類而不同。舞臺劇改編爲影視作品,自古有之,從民國時期的《雷雨》到15能大火的《夏洛特煩惱》,它們都是由舞臺劇改編而來。

作爲兩種完全不同的藝術形式,他們二者雖然存在一定的共通之處。但在表現形式上卻大相徑庭。舞臺劇呈現給觀衆依託的主要形式是對話,而影視作品呈現給觀衆的形式,除了對話之外,表達情緒更多靠動作、表情、姿態,以及相關的環境和故事節奏的變化。因此,這就要求我們在舞臺劇改編爲影視作品中要注意一些問題。

首先,話劇改編影視作品,要在把握尊重原作品風格主旨大意並結合觀衆喜好的基礎上,運用一些列手法增加場次,增加視覺,虛實結合的方式對原作品進行改編,但也不可以原封不動的照搬,應該結合藝術形式不同的基礎上做出適當調整,將話劇中藝術化、抽象化、誇張化、平面化的東西變得生活化、具體化、平實化、立體化。

其次,是它的場景問題。由於舞臺劇和影視作品表現形式的不同。舞臺劇以經典戲劇理論,是要在最逼仄的場景中,完成最集中的矛盾衝突。而電影則希望通過更多的場景來鋪陳眼界。因此,把典型的舞臺劇改編爲典型的電影,需要對場次有所增加。通過場景切分和場景再生兩種形式。將舞臺劇中的一些場景以大化小,轉換時間地點,從而拉平矛盾衝突,在把握原著基礎上,對舞臺上沒有表現的情節進行再創作,從而使故事更豐滿。

再次,是要增加視角。定焦與泛焦舞臺劇作品,不管是鏡框式也好,打破鏡框的也罷。視角都只有一個,而電影的視覺則多一,無所不在,因此,從一個固定視角的舞臺劇轉化成爲一個自由視界的舞臺劇,視角的增加必然是難度。從舞臺劇改編成電影,是一個想象空間塌縮的過程,所有不確定的、象徵的隱喻的、話裏話外的,在電影裏面都需要變成確定的東西,這類似於文學作品改編電影。

但在舞臺劇改編爲電影也要注意一些問題。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商業化浪潮的來臨。許多改編電影娛樂化嚴重而缺乏深刻性和藝術性。如這些年上映的相關電影,其題材和故事情節都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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