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十万块钱,作为孩子的精神损失费

上次我写到因为学生喊老师的姓名,年轻教师一时冲动,打了学生一顿。

后面留言都说老师的品质恶劣,吓得我赶紧私密了。

这也说明一个问题:我们可以允许学生犯错误,但不能让老师犯错误。

但其实,老师年轻,没经验,也需要成长啊。

家长找到学校以后,我们这位老师不仅赔礼道歉,还给孩子去县医院检查。

检查后,孩子没有任何问题。我们这位老师仍然过意不去,又拿着东西去家长那里看了孩子两次。

本来以为这件事到此结束。谁想到,这周天,家长又变卦了,还是说继续上告。

并且给那个老师打电话,说自家生意不好做,孩子学习也不好,你是要名,还是愿意破财。

家长想让老师给他们10万块钱作为孩子的精神损失费,给了以后,反正孩子学习也不好,上不上学也无所谓。

这不是很明显的敲诈吗?又没有打伤孩子,也给家长赔礼道歉了,还去家长那里两趟。

在我们看来,那个老师真的是仁义至尽了。他为自己的错误埋单了,若家长仍然固执己见,我们也无可奈何。

家长应该想着老师会妥协的,但是他们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这个年轻的老师又没有打伤他们的孩子,也向他们承认了错误。他们若坚持告,那就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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