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熱愛,方可抵禦歲月漫長

常常想起最困頓的那幾年,孩子小,不能出去工作,家裏一個人的收入只能保證溫飽,水果都不捨得買,兩年沒辦法添一件像樣的衣服。回孃家更是窘迫,鄉里鄉親都知道我念書出來成了城裏人,殊不知日子比不得在鄉下生活的任何一個小夥伴。

因爲自己的不懈努力,後來的日子自然一天天好起來,至於說好到什麼程度,只能自己和自己比,總之是在進步。這期間的好多苦累和種種難堪,若不仔細回想,多忘記了,只有那些在燈下讀過的書,在不成形的紙上寫下的文字,仍歷歷在目。

因此我常想,我這大半輩子真正在意的,到底是什麼呢?

有一點認知,那就是人一定要熱愛點兒什麼,沒有任何目的、任何附加條件地熱愛,而且你愛的東西必須也能對你不離不棄,說白了只要你願意,它就永遠追隨你,在你熱愛它的過程中,它會融入你的生命和生活,有它,你這一生都不會孤獨,對它的愛,就是你生活的動力和方向。

經文友推薦,關注了小林(林帝浣)。最初是因爲他的漫畫,後來進一步瞭解到,小林學醫出身,目前身份:教師、畫家、寫作者,出過若干本書,擅長攝影,最近又在學習水彩畫,公衆號日更,閱讀量十萬加、幾百人打賞是經常事兒,標準斜槓青年一枚。他的許多漫畫和公衆號作品,不是在上下班的地鐵上就是在夜深人靜時完成的。是什麼力量支持他這麼拼呢?我理解最初一定是因爲熱愛,因爲熱愛所以堅持,因爲堅持所以優秀,因爲優秀所以有了回報。所說回報一方面是物質,一方面是精神。精神的回報最有價值,它能讓人不斷感受到生命可以創造無限的可能,一顆心可以容納和接受的東西遠遠超出想象,只要我們不放棄追求和努力,不允許自己墮落和隨波逐流,每天都可以相遇嶄新的自我。

我的哪一項成就都無法和小林相比,但有一點兒感覺自己做得還不錯,那就是有自己真正熱愛的東西。因爲喜愛閱讀,所以常常有感而發,久而久之讀與寫就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我願意爲它們付出所有可以利用的時間。而在與它們耳鬢廝磨的過程中,我也在一天天地進步和成長,比如對生命有了更清醒的認知,逐漸建立起更爲理智的價值體系。

對所有的熱愛都不願割捨,所以時間成了最寶貴的東西。而在與時間賽跑的過程中,發現生命本是越簡單越純粹,越純粹越自由。

小林在一期公衆號更文中說,“不知不覺,開始學水彩畫一個多月了,經常癡迷到忘記喫飯的地步,然而唯有這樣純粹的熱愛,方可抵禦漫長歲月的摧殘吧。”頗有同感。

世間種種醜惡和劫難都可以瞬間擊毀一個人活下去的勇氣,想起那些曾經非常難過的日子,總是在低頭或者轉身的過程中,發現還有一些東西默默吸引我,等着擁抱我。我與我的那些熱愛,一起走過黑夜,迎來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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