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妄稱上帝的名”(二)


第二種,妄稱上帝的名以便行騙

      有一次我在泗水,遇到一位相貌堂堂,年約四,五十歲的中國人,看來應是品學兼優的讀書人或教授這類的人。他說:“先生,你會講國語嗎?” 我說:“會啊!”他說:“有件事想請您幫忙,我從上海到印尼做生意,想不到皮包丟了,護照也不見了,你能不能借錢給我?我是基督徒。” 他自稱認識香港鮑會園牧師,並拿出鮑牧師的名片好取信於我。我和播道神學院院長鮑會園牧師是很好的朋友,曾請他來美國歸正神學院教書。我想基督徒比較可靠,大概不會說謊,就借他很多錢,併爲他禱告,請他回去代我問候鮑牧師。他滿口答應便轉身離開,之後再沒有聯絡與還錢。後來得知有其他朋友也被同一個人用同樣的伎倆騙錢。

      有一次我到香港,搭電梯時看見那個人,就問他:“你是鮑牧師的朋友喔!”他答:“誰是鮑牧師?” 我說:“你是不是去印尼時見過我?” 他問:“你是誰?” 我說:“你是不是曾經丟了護照與錢包呢?” 他完全否認:“我從不知道這件事。” 我說:“我認得,就是你。” 我笑笑的說:“你幾次護照不見,都說自己是鮑牧師的朋友。” 我要去的樓層到了,就對他說:“我盼望你以後不要再騙人。”

      幾個月後他又開始行騙,這次是到我在香港的哥哥所開的店裏騙人。我哥哥之前耳聞這事情,遇到這人從外貌到詐騙手法都與大家描述的相同,操着上海口音的這人說:“先生,我的錢包不見了,你可以幫我嗎?”我哥哥答:“我可以幫你,你稍坐一下,我去跟朋友借錢給你。” 說完這句話,我哥哥轉身報警逮捕他。警察到了,對方還以爲是借我哥哥錢的人來了,我哥哥對警察說:“就是這個人!他騙了我弟弟還有其他人錢!” 他跪地求饒,“不要抓我!” 從那時開始,我決定不印名片,以免有人冒充我的朋友,用同樣的方法詐財。冒用別人的名說謊騙錢是上帝不喜悅的事情。人利用上帝的名欺騙是很大的罪。

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上帝的名。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20章11一1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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