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第2篇

92歲老人迎面走來暈倒路上,義工停下車,跑過去把老人扶到路邊。此時,老人兒媳趕了過來,義工跟老人家屬講清事情經過便離開,幾個小時後接到交警電話,老人家屬報警,說義工肇事逃逸。

這件事發生在12月20日,地點九江修水縣,當事人是修水縣愛心聯合會的義工。

當天,義工小帶慰問品到貧困家庭看望兩個無依無靠的孩子,發現他們髒亂的頭髮上有蝨子,便帶着他們去鎮裏理髮。

途中,迎面走來一位92歲老人,突然暈到。

來往車輛較多,老人躺在路上相當危險,義工把車停穩,跑到老人身邊,把他扶起,攙扶到路邊。

不大會,老人的兒媳趕了過來,老人說自己頭暈摔倒了。

義工向老人家屬說了事情經過,見老人也無大礙,便帶着孩子前去理髮。

幾個小時後,孩子理好發,義工接到交警電話,老人兒子報警,說義工開車撞到老人逃逸。

義工只好配合調查,走訪調查中發現,有家居民安裝的監控正對着事發地點,拍到了事情過程,這才還了義工的清白。

交警及派出所民警,要求老人家屬跟義工道歉。

在事實面前,老人家屬只好道歉,義工接受道歉,洗去了冤屈,便沒有追究。

大家應該還記得這句話:“不是你撞的你爲什麼要扶? ”

這是2006年彭宇案中衍生的靈魂拷問,彭宇案是好心扶老人反而被訛的經典案件,是社會公衆不敢再獻出愛心的標誌性道德滑坡事件。

十多年後,好心扶起老人反被訛事件再次出現,一經曝光,衆網友紛紛對老人家屬口誅筆伐。 

社會上就是因爲有這樣的老人家屬,纔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心裏想着見義勇爲,怕被訛詐卻又不敢上前。

做了好事被冤枉,心裏憋屈,還要費時費力協助找證據,最後得到的只是對方敷衍塞責的一句道歉。

明明老人已經說了是自己暈倒,兒媳當時都沒有異議,真實情況已經明瞭。

不明事理的兒子到來,卻反咬一口,這種行爲延續了“老人扶不得 ”  、“路人扶不得 ”、“好人做不得 ”的邪氣。

雖然後來得到澄清,但是將心比心,本來是愛心做好事,在接到交警電話的一剎那,在必須要去配合調查的途中,再等待監控錄像的時候,那該有多鬱悶,多憋屈。

還好有監控錄像,如果沒有監控錄像呢?義工是不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這樣以來,義工不僅會弔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還會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人倒了扶起來容易,人心若是倒了,就扶不起來了。

老人家屬訛人的成本,就是一句道歉,這懲罰太輕了。

對於訛人者,法律不應該保持沉默,對訛人者僅靠道德手段約束是絕對不夠的,必須採用法律手段,使訛人者得到懲罰。

從這個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這位義工是一位有胸懷的人,更是一位有情懷、有溫度、有厚度的人。

反觀老人兒子,不懂感恩,能訛便訛,沒有道德底線,輕則寒了好人的心,重則給好人造成精神和物質上的嚴重損失。

爲什麼訛人事件層出不窮,因爲訛人的成本太低,付出的代價太小,一句道歉就脫開了關係。

對訛人的遷就,就是一種縱容,應該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將他們繩之以法,讓他們賠償當事人的精神損失費,對他們嚴懲不貸 ,這樣社會上才能形成勇於助人,樂於助人的正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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