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反合性看安息日


      聖日由上帝定下,不是讓人自由挑戰,週二、週五都好。用六日造天地萬物,第七日便安息的上帝吩咐人要守安息日。事實上,第四誡的焦點並非日子,而是安息。許多人問牧師:“你吩咐人守安息日,自己卻一年到頭四處奔走講道。你有沒有守安息呢?” 我們要從反合性的角度與大家一同思想關於安息日可能產生的問題。

      上帝定下日子,因此人要尊敬上帝所定的日子;但日子本身並非絕對,因此上帝對徒有形式卻居心悖逆的以色列人說:“我厭煩你們的安息日”,使徒保羅則對加拉太的教會說:“我爲你們守日子擔憂”。第四誡守安息日的重點,是爲了使人在這日享受上帝自己的安息,這就是“那安息”的意思。嚴格說來,一年到頭三百六十五天不停工作卻沒有休息的人,他的工作效果不會比一年有五十二天休息的人來得更好。上帝的話沒有錯。上帝吩咐人守安息日真正的意義,是因人需要片刻時間享受上帝的同在與祂賜下的安息。

      我們常常自己算“這樣更好,那樣更好……”,其實人算不如天算,上帝所定的纔是最好的。有一人在餐館喫飯時,一名乞丐到他面前,說:“可憐我,給我錢”,那人就把一塊大洋給他。這乞丐想:“講兩句就到一塊,剛纔應該多講幾句”,乞丐把一塊大元放進口袋,再到別的地方討飯。其他的人施捨很少,乞丐左思右想,選擇回到剛纔哪家餐館,對先前大方施捨給他的人說:“我病得很嚴重,一塊大洋不夠,請你再多給我一些錢,那人就再給他一塊大洋。他心裏很高興;“哇!多講兩句,又得一塊大洋”,於是他持在這人身邊不斷乞討,等拿了六塊大洋後,繼續假伴愁苦樣,爲要得第七塊大洋。但施捨的人開始厭惡乞丐,就問那人:“你記得我已經給你幾塊了嗎?”乞丐說:“記得,你給我六塊了。” 施捨者說:“我只有七塊大洋,給了你六塊,只剩下一塊,等一下還要付餐費,你若嫌不夠,請你將得到的六塊大洋全還給我。”

      上帝已經給了你六天,難道連第七天都想作爲私用嗎?上帝若將你的年日全數收回,你就必死無疑,我們只應當對上帝如此說:“你所賜給我的錢都是禰的,我甘心樂意將十分之一拿還給禰。上帝的物歸給上帝,凱撒的物歸給凱撒。你給我七天的日子,要我有一天享受與禰同在的安息。主啊!在這一天,我要歸主爲聖。” 十分之一是上帝的,七天裏的安息日是上帝的,人要把上帝的錢歸給上帝,上帝的日子歸給上帝。上帝是照顧人,養活人的上帝,祂不會虧待我們。

祂若專心爲己,

將靈和氣收歸自己,

凡有血氣的就必一同死亡,

世人必仍歸塵土。

                《約伯記》34章14一1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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