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就不喜歡下雪,原因無他,單一個字——冷。
北方的冷是乾冷,風颳在臉上生疼。我的家鄉每年冬天總有那麼幾天,溫度降至零下20度左右。每每這時,起牀就成了一件十分需要勇氣的事情了。
儘管屋子裏面有暖氣,總是要出門的。棉衣、棉鞋、帽子手套,整個人捂得嚴嚴實實的。可那惱人的北風還是無孔不入。
有時候,實在冷得厲害了,即便是穿了棉鞋,戴了手套也是不管用的。
記得有一年,下了場大雪,積雪深得沒過了我的小靴子。
從家走到學校路程雖不算遠,卻極其難走。等我深一腳淺一腳挪到教室門口,鞋子裏面已經溼透了。
那會兒要面子,不好意思脫鞋脫襪子,就這麼生生捱了一上午。
我本身體質又弱些,即便不是大冷天,手腳冰涼也是常有的事兒,就這麼着,一上午腳都沒有暖和過來。導致的後果就是——腳凍了。
雖說凍得不太厲害,還沒到他們說的一碰生疼的地步,但暖和過來以後,那種鑽心的癢實在是難以忍受。
而這惱人的凍瘡還非常頑固,這整個冬天就別想好了。如果不採取什麼措施的話,下個冬天,下下個冬天,如影隨形。
好在家裏老是提前幫我收集了積雪,開春用融化的雪洗腳洗手,這麼着才終止了凍瘡的蔓延。
現在想想,也不知道是個什麼原理,總之這個老偏方似乎人人都知道,並且非常管用。
除了會生凍瘡外,我不喜歡雪的另外一個原因是——熊孩子。
我從小在子弟學校上學,班裏的同學從幼兒園小小班就在一起。雖然我們沒有血緣關係,但關係可不是一般同學比擬的。
大概就是因爲從小光屁股一起長大的原因吧,上初中之前,班裏男女生的界限非常模糊。像我又是假小子的性格,除了留着長頭髮,上牆爬屋總少不了我的身影。
正因如此,他們也都不把我當做女孩子看。
冬天裏下了雪,男孩子們跑到操場上,打雪仗堆雪人,玩兒得不亦樂乎。
上課鈴一響,班裏的女孩子們可就遭了殃。
要麼脖子裏面被丟進一個雪球,要麼突然一隻冰涼的手就貼到你的臉上。
總之,明明是白雪皚皚,煞是好看的景色,也瞬間黯淡無光。
後來上了高中就更不喜歡雪了。
我從高中起開始正式住校,除了每週三老媽和廠裏一衆阿姨們會ga夥來給我們送飯外,其餘時間無論颳風下雨,都得自己去食堂打飯,去水房提水。
我的平衡能力很差,小時候和同學玩鬧走鐵軌輸的那個總是我。
一下雪就更糟糕了。
手裏不拿東西還好,要是拿上東西,感覺腳像是被灌了鉛。怎麼走怎麼彆扭。
舍友說,你得放開走,邁大步。越小心翼翼的,越容易摔跤。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每次看天氣預報知道要下雪,我都會提前打好熱水,買好泡麪,能不出宿舍就不出宿舍。
直到有一次,雪姑娘臨時起意,半夜下雪,宿舍裏啥也沒準備,只能硬着頭皮下樓打熱水。
去的時候還好,一路上小心翼翼的,有人打招呼,也假裝沒聽到。
回來時,覺得已經走過一回,一鬆神,腳下一滑,頓時天旋地轉。
等再回過神來,人已經坐在地上了,裝滿了水的暖水瓶被我緊緊地抱在懷裏。
舍友們都說我是個財迷鬼,都那會兒了,還不忘把水壺抱緊了。
事後想想,十分後怕,萬一要是水壺撒了,100度的熱水還不得給我扒層皮?
再後來對雪的印象就不那麼深了。
不知道是因爲全球變暖,雪下得沒那麼大了,還是關注點不同了,雪在我記憶中的印象戛然而止。
直到有了孩子,看到他對雪的熱愛,重新喚起了我深埋心底的記憶。
今天清晨起牀,窗外還不太亮,但我還是忍不住“哇”出了聲。
多少年了,沒有見到這麼大的雪了,整個世界都變成了銀白色。
記憶中我是不喜歡冬天,不喜歡下雪的,可我又偏偏喜歡那句,“冬天來了,春天還會遠嗎?”
因爲,它,象徵着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