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一個字,扯一堆其他字

我想來解釋我對於那個字的理解。

這個字不能簡單看做是努力付出,我想更好的,是要看做奔赴,共同奔赴。

用跑步作比,努力付出就相當於跑起來,奮力地跑,喫力地跑,奔赴則有一個明確的目標,或者是一個地方,或者是一個人,一羣人,一類人,然後也許和他們一起奔赴下一處,也許陰差陽錯或自顧不暇就跑開了。

這個字在某種情況下會達到一個兩個字的良好狀態,然而狀態只是一種狀態,不是終點。終點永遠都只有一個,同樣,也是兩個字。

奔跑的地方,是一片魔幻的空白平地,沒有岔路,因爲根本就看不到路,也沒有路。只是有時明明看起來很近的距離,跑過去感覺就像太陽般遙遠。有時跑了很遠,也不覺得很累。

至於我跑過的地方,則會留一條長長的痕跡,也許被時間逐漸鏽蝕,變得若隱若現,但絕不會斷裂、消失。所以說,割捨和徹底忘卻是本就做不到的,走錯了路,就只能在發現走錯路的時候,重新在這片白茫茫的魔幻大地上找一個方向前進。

這地面上我的痕跡,從始至終,沒有分叉,倒是有不少返頭急轉的尖銳處。這便是另外兩個常常掛在嘴邊的字。

這痕跡的那頭,便是我一切的開始。

最開始,有一大團人和我一起,跟着我爬,跟着我小步蹣跚。曾經有段時間,我越跑越快。他們說,只能遠遠看着我了。

我曾跑入不少跑團,然後又從中跑出,曾經一起跑過的人,相互顧看,但最終還是跑進不同的跑團,視線收回身邊,也會眺望曾經陪跑的人,只是偶爾。

有時,會狹隘地認爲那個字,就是兩個跑得很近的人之間的關係,或者是把這種關係推崇到很高的地位,然後冠以那個字。

又或者,把常常久久望着已經越跑越遠的人,有時甚至把人望成了一個視線方向,把這種望認爲是那個字的體現。

又或者,把別人跑遠後,自己越跑越累,看做是那個字的體現。

然而,這只是認爲。我想最起碼,要在追求除了自己以外的物、事、人,纔夠資格談到那個字。那個字本身,也是一種狀態,人和人,則一種相互的狀態。歷史是這種狀態,並不表示一直會處在這個狀態。

由於每個人都存在,每個人本身都是不可穿透、不可替代、獨一無二的,所以人與人之間總是存在距離。那個字,也意味着保持一定距離,保持一定的親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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