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兒童書是用來愉悅兒童的

文/涅陽三水

什麼是童書?

聽起來,好像很明白,其實這個概念有點糊塗。

英文是book for kids或者book for children,直譯就是童書。

像大家都知道的《窗邊的小豆豆》,都覺得是一本好童書。但問題是,它本來不是給孩子的書,是日本一位著名的女藝人黑柳徹子寫的自傳隨筆。

這種隨筆,她後來還寫了好多本,但只有這一本,大家覺得是童書,爲什麼呢?

應該有兩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一是書寫童年,這是一本講童年故事的書,講兒童成長的故事。
二是兒童選擇了這本書,因爲他寫得有趣,貼閤兒童的心理,兒童愛看,因爲兒童的選擇,他就成了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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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來,給兒童的書,不一定是童書;書寫童年的書,也不一定是童書,童年書寫的書,也不一定是童書。

寫童年生活狀態的書很多,比如蔣方舟小時候,九歲寫書;韓寒出版《三重門》也不到18歲。

我們回顧人類的歷史,小孩是從來就有的,但兒童的概念,童年的觀念,還比較新。

大約是到了啓蒙時代之後,人類才漸漸把小孩當做兒童,不把他們當做具體而微的大人,或者大人的附屬品,開始考慮爲童年這個特殊的成長期,準備一些對孩子特別關照的東西,特殊的生活用品,特殊的學習用品,特殊的圖書。

這種圖書,就是童書的開始,20世紀60年代,歐美有一本專著叫做《歐洲童書300年》,這本書在童書領域還蠻權威的,那位作者就認爲童書這個概念在歐洲大概也是300多年前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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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年齡很大的童書,那個兒童選擇的古老的童書,有幾百歲,上千歲,一代代孩子都在讀的書。

有些書,不是爲孩子們準備的,卻是孩子們自己選擇的。

比如大家都耳熟能詳的《伊索寓言》,《山海經》,《狐狸列納的故事》,《天方夜譚》,《西遊記》《魯濱遜漂流記》,《格列佛遊記》等等。

這些,以前都不是爲兒童創作的書,但是被一代代的兒童選擇,現在也就成了常常推薦給孩子閱讀的。

童書還有兩種有年頭的童話集。

一個是《貝羅童話》,也叫《鵝媽媽故事集》,出版於17世紀末,是法國文學家夏爾·貝洛根據民間故事改編,是是專門爲兒童創作的。

另一個就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的《格林童話》,大概是在1812~1815年間出版的,最初也不是爲兒童準備的,只是兩位學者,格林兄弟爲了弘揚德國民族文化,他們整理的民間故事集。

沒想到,出版之後,主要是兒童讀者喜歡,後來就乾脆重新修訂,刪掉兒童不宜的內容,重新改寫成兒童容易讀的,這就是今天看到的《格林童話》,也可以說它是兒童選擇的童書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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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的童話大師安徒生,從1835年到1875年,他去世的那年之間,創作的童話,總共大概有170多篇。

安徒生童話,也有改編着民間故事的,但主要還是作家自己創作的。安徒生爲兒童創作,兒童讀了也喜歡,於是就成了經典的童書。

還有一本,常被人提到的書,叫做《世界圖繪》是捷克教育家誇美紐斯一六五八年的兒童書,書中的插圖很清晰,這本書常常被看作是圖畫書最早的雛形。

當時,還有一個人物,英國書商約翰·紐伯瑞先生,他在1744年出版了一本《漂亮的小口袋書》,可能是最早專門爲娛樂兒童,而不是教育兒童而出版的童書。

紐伯瑞後來還創辦了世界上第一家兒童書店,一生他共出版了100本左右供兒童愉悅的童書,後世人稱他爲“兒童文學之父”,所以美國的童書大獎“紐伯瑞獎”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綜上所述,童書,是兒童選擇的書,是成人用來愉悅兒童的書。

無論是怎樣的人進行的創作,只要被兒童接受的,只要被兒童選擇了的,都可以列入兒童書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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