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自己(四)精神和肉體要在一起

1

生活了幾十年,雖然知道精神和肉體是人擁有的配置,但是並沒有在生活裏認真對待過(ta)們。

喫飯,看做飯的人想做什麼,或者自己口袋裏的鈔票能買到什麼。

穿衣,流行和出席場合的需要。

健康,身體只分生病或者不生病的時間。

2

讀書,以實用或者興趣爲主,還有就是大家推薦什麼看什麼。

藝術,欣賞更多來自於環境或者推薦。

公益或者慈善,有助人之心心,也有助人之行,偶爾並不持續。

專業,做,學,但並不是很努力,也沒有更高的追求。

3

前幾天看見網上有“被患者砍傷的醫生譚勇”,學習工作都很努力,即使受傷,依然選擇迅速恢復,出來工作。

誠實作答“不原諒砍傷自己的人,要讓砍人者付出最大的代價,讓作惡者的成本巨大,不能只讓善良的人付出巨大代價。

但會繼續選擇做個眼科醫生,即使無法拿起手術刀,還可以做科普,做教學,等等相關工作。

4

生活裏的事,必須有肉體支撐,精神活動也是需要肉體支撐。

滿足肉體以後的精神纔可能持續。

只有精神世界,這個精神世界和迷藥毒藥沒有什麼區別。

只有精神和肉體統一,精神纔可能得到最大延伸。

忽略或者忽視肉體,會帶來精神的扭曲或者人格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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