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字互嘲令

江南無錫縣令卜大有,善於戲謔,聽說新任宜興縣縣令姓方,年紀不大而有口才,便與同僚武進縣令商議,那天有公宴,預先擬好一套酒令,要以此難爲姓方的。入席後,卜大有首先開口,說:“我有一句酒令,不能續對的要罰飲一大杯。”於是說:“兩火爲炎,此非鹽醬之鹽,既非鹽醬之鹽,如何添水便淡?”

武進縣令接着說:“兩日爲昌,此非娼妓之娼,既非娼妓之娼,如何開口便唱?”

方縣令道:“令不難遵,只是冒犯卜老先生了。”衆人道:“你且說出來無妨。”

方縣令道:“兩土爲圭,此非烏龜之龜,既非烏龜之龜,如何添卜成卦?”衆人大笑,都佩服他思維敏捷。

解說據《歸田瑣記》。三人同用“拆字法”和“諧音法”。而方縣令之令,直指卜大有,以“龜”相嘲,是“雙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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