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錯過還是過錯?

恰逢週末,天氣溫度都良好,約好友逛街,聊聊最近的現狀。

之前看過林志穎的自述:《我對時間有耐心》一書,印象比較深刻的一句話,在對的時機做了對的事情。

在讀書的時候認真讀書,上班的時候努力賺錢,在適當的年紀結婚,好好對待家人,有想做的事情就立馬行動去做,這樣真的很酷。

說回好友的事,好友今年30了,還沒有結婚,在大城市這並沒有什麼,可在我們這樣的小縣城就不一樣了。前面也是按部就班,上學,工作,問題就出在戀愛這個關卡上,在二十多歲的時候也有遇到很好很合適的,只是錯過了才覺得後悔沒好好把握住,時間就這樣恍恍惚惚一晃而過。

不過有的時候我確實也很佩服她的勇氣,不過更多的時候我會覺得她不成熟。

事情大概發生在她27歲那年,同時遇見了2個男生,一個是有才有顏也有財有趣,目光自然的被吸引過去,因爲相比另一個這個確實很優秀,另外一個是工作一般,家庭一般,而且也很木納,除了上班唯一的愛好也就是打打籃球了,不過確實是一個適合結婚的對象,但是我那好友毅然決然的拒絕了人家,一門心思積極主動的追求那個有才有趣的男生,明示暗示都示意過了,送的禮物也收了,就是一直沒有進展也沒有下文,人家男生呢既不主動也不拒絕,就這樣忽冷忽熱的曖昧了一年有餘,突然有一天然後對女生說,我已經找到喜歡的人了,我覺得我們不合適。這樣的男生現在是不是該稱之爲;渣男?

事後我問過好友,是否後悔浪費了一年多的時間去做了一件沒有結果的事情?她說沒有,但是我已經後悔那麼決絕的拒絕了另外一個,一年可以發生很多事情,比如說,當她發現已經後悔的時候被她拒絕的另外一個男生已經和他的女朋友準備談婚論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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