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西南的醫療——雲南省55歲老人2副中藥5天之內離世怎麼維權

在這歌功頌德的社會,不知道這樣的真實情況,可以讓多少人瞭解。

這樣的真實案例,不知道人們知曉後又會作何感想。

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自己身邊,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選擇性忘記?還是堅持討回公道?

患者簡介:羅某某,1966年生,雲南省雲縣人,中共黨員。

2020年4月發病症狀爲劇烈勞動就喘氣以及偶爾咳嗽。昆明市三院住院就醫,診斷爲肺結核,出院時結核菌痰培養陰性,氣喘症狀改善不明顯,醫囑用中藥調理。

2020年7月-9月25日,一直用中藥調理,症狀有所改善。

20201010日,到雲縣醫院常規檢查,檢查正常。

2020年10月23日,爲了加速康復,患者獨自到雲縣中醫院就診,醫生開處方,共7劑。回家後開始服用,服用後病情惡化服用3劑至1026日,因爲惡化極其嚴重,決定停止用藥

2020年10月27日,獨自騎摩托車10公里山村公路,再坐10公里公交車到雲縣中醫院就診,拿到第二副藥,醫囑喫5天,當晚吃了一次,通宵拉肚子,便血

2020年10月28日大概10點,家屬將其送到雲縣中醫院,拒絕急救,理由爲結核病人需要到雲縣人民醫院傳染科。

2020年10月28日大概10點半,患者被送到雲縣人民醫院傳染科就診。1小時之後搶救無效,去世。


爲何一個能夠獨自騎摩托10公里去醫院看病的老人在5天之內病情急轉直下繼而離世?醫院拒絕承擔任何責任,司法訴訟是唯一的維權手段嗎?

但是,我不想走訴訟。訴訟對雲南省西部的普通老百姓來說,比死還難接受。

在中國法律資源全互動數據庫(北大法意)上查到了有關雲縣人民醫院的唯一一起醫療損害糾紛,發生在2014年,原告是雲縣人民醫院的職員,訴求她的伯父受到雲縣人民醫院的醫療損害,雲縣人民法院判決雲縣人民醫院給予原告死亡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等。在這起醫療損害糾紛中,原告是具有醫學背景的醫院職員,不是普通老百姓。

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每年都會有很多醫療損害糾紛的訴訟。那麼,在雲南西部的普通縣城,沒有醫療訴訟代表當地老百姓沒有受到醫療損害嗎?當地的醫療水平很高嗎?然而事實是,雲南省的人均壽命位居全國倒數第二,雖然,氣候宜居沒有工業污染。


所以,對於雲南西部這些普通老百姓來說,提高壽命的唯一辦法就是儘量少的醫療損害,就是當地醫院安全意識提高,責任意識加強。

而我通過這件事,我深深地發現,雲南省雲縣醫院的醫療意識草率,不負責任。然而,我又能怎麼辦?我改變得了什麼嗎?

我已經聯繫當地醫院,他們拒絕承認錯誤。我又能如何?

但是,我還是要不放棄,想盡各種辦法,讓他們意識到錯誤所在,意識到他們的責任之重。訴訟,可能是一種辦法,得到償還,但是,他們還是不能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各種辦法,希望總有一種辦法行得通。

我是從雲南省的大山裏走出來的大學生,非常不容易,我們的小學、初中同學,現在95%以上都是在各地打工。我想爲家鄉的老百姓,做點什麼。我知道,農村的老百姓,其實很樸素很可愛可敬也很可伶。

面對殘酷的顯示,只要我們不泄氣,總會有轉機,總是會變好的。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