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了個什麼,成了搶劫的理由了麼?

有個語文老司說:“把你寫的歌詞拿來,算是我寫的!要不然,你不教語文的寫出了歌詞,我教語文的卻沒有寫出,這讓我這個教語文的有什麼面子!”

寫不出,卻要寫得出來的面子,這天下有這種面子麼?面子原來是搶來的麼?

這位教語文的,好像沒有搞清楚語文與歌詞的關係。語文對應的是漢語言文學(教育)專業,而歌詞對應的是音樂文學專業。比如,北大和北師大就開設了漢語言文學專業,四川音樂學院和中國音樂學院就開設了音樂文學專業。漢語言文學專業和音樂文學專業,它們有聯繫,也有差異。

不管有沒有讀過這些專業,總要能寫得出歌詞,才配要寫歌詞這個面子吧!自己不會寫,就去搶劫別人麼?!就因爲當了個什麼,難道搶劫就成了理所當然嗎?

什麼叫不以爲恥反以爲榮?搶劫是當了個什麼的光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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