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国诗集叙(宋)苏轼

(王定国:北宋文人,名巩,工诗。受苏轼“乌台诗案”的株连,被贬岭南。

太史公论《诗》,以为“《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以余观之,是特识变风、变雅耳,乌睹《诗》之正乎?昔先王之泽衰,然后变风发乎情,虽衰而未竭,是以犹止于礼义,以为贤于无所止者而已。若夫发于性止于忠孝者,其诗岂可同日而语哉!古今诗人众矣,而杜子美为首,岂非以其流落饥寒,终身不用,而一饭未尝忘君也欤。

今定国以余故得罪,贬海上三年,一子死贬所,一子死于家,定国亦病几死。余意其怨我甚,不敢以书相闻。而定国归至江西,以其岭外所作诗数百首寄余,皆清平丰融,蔼然有治世之音,其言与志得道行者无异。幽忧愤叹之作,盖亦有之矣,特恐死岭外,而天子之恩不及报,以忝其父祖耳。孔子曰:“不怨天,不尤人。”定国且不我怨,而肯怨天乎!余然后废卷而叹,自恨期人之浅也。

又念昔日定国遇余于彭城,留十日,往返作诗几百余篇,余苦其多,畏其敏,而服其工也。一日,定国与颜复长道游泗水,登桓山,吹笛饮酒,乘月而归。余亦置酒黄楼上以待之,曰:“李太白死,世无此乐三百年矣。”

今余老,不复作诗,又以病止酒,闭门不出。门外数步即大江,经月不至江上,眊眊(昏乱,糊涂。)焉真一老农夫也。而定国诗益工,饮酒不衰,所至翱翔徜样,穷山水之胜,不以厄穷衰老改其度。今而后,余之所畏服于定国者,不独其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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