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圣经》原文的了解

      耶稣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

    “爱我胜过爱”这句原文是“恨我胜过恨”若直译经文原文,容易造成更多中国人的误解,中国人对基督教的误解原本已经很深,若再要中国人按字面理解“恨自己的父母”,中国人一定与基督教产生不共戴天之仇。既然如此,要怎么翻译《圣经》呢?

      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以前二十八年,将《圣经》翻译成中文的事业是艰巨且伟大的。当时有九十四位《圣经》学者,大部分是《圣经》原文专家与宣教士,受上帝的感动来中国传道,决定把世界最伟大的书翻译给世界最多人口的民族看。当时“深文理”(文言文)与“浅文理”(浅文言)《圣经》,是按文言文来翻译。十九世纪结束、二十世纪开始前,这九十多位宣教士决定将《圣经》翻译成最现代、最普通、最容易懂的白话文,前后共用了二十八年的时间才翻译完成。这么多人同时翻译,平均翻译每节《圣经》费时十一个半小时。全本《圣经》白话文译本翻译完成,九十四位译者中有九十三位巳经死了,剩下最后一人流着眼泪,将白话文《圣经》印行介绍给中国,就是我们现在读的和合本《圣经》。中文和合本《圣经》之卓越,现今《圣经》中文译本无出其右。

    [编注:白话文和合本的问世赶上了同时期的新文化运动与白话文运动,成为中国较早的白话文翻译著作,对中国白话文的普及和发展都起了相当大的积极影响,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提供了形式借鉴和语言资源,其中一些词语已成为家喻户晓的中文成语,例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代罪羔羊”、“披着羊皮的狼”、“迷失的羔羊”、“眼中瞳仁”等。后世誉之为“新文学运动的先锋”、“中文《圣经》翻译史的颠峄”。(上述资料摘录自维基百科。)]

    该怎么翻译“若不恨我胜过恨自己的父母”这处《圣经》原文?译者一方面不能更改上帝的话,若照字面直译,又容易产生中国人的误解。按照《圣经》“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后3:6)的原则,保罗劝人不要被字句捆绑;耶稣说:“一个人…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太6:26,路16:13),提出精意原则的比较法。按此原则理解耶稣的话,就可以得到答案。将“若不恨我胜过恨自己的父母”或译成“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是因为原文的恨,不是真的要人恨自己的父母,而是指出基督比父母更重要,透过总原则明白上帝的话,才不会把自己局限在律法主义。

      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衪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旨意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

                  《以弗所书》1章3一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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