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張恆輿情冷思考——運動式輿論批判和霧裏看花的媒體狂歡:被“獻祭”的當事人與祭臺下跳舞的看客

說理與論證戰勝不了一些詞語和套話,因爲這些詞語和套話的定義不明,但聯想意義卻特別強烈,特別富有感染力和傳染性。這些詞語和套話極具煽動和蠱惑,它們在人們心中喚起宏偉壯麗的幻象,也正是因爲它們含糊不清,才使它們有了神祕的力量。它們是藏在聖壇背後的神靈,信衆只能誠惶誠恐地來到它們面前。

——題記,引自勒龐《烏合之衆》


一.輿情語境下列車難題的第n條軌道 

當一輛失控而無法剎車的列車衝向軌道分岔時,第一條軌道上綁着一個人,第二條軌道上綁着十個人,是否應當撥動鐵軌分岔,讓列車衝向第一條軌道,以犧牲一個人的代價換取十個人的保全?面對列車難題時,我們往往會將自己摘出問題本身而站在“上帝視角”的社會大局觀和歷史高深論的層面去試圖看待事件的全貌,說出“以一換十”即符合社會經濟需求也符合人之常情的道德。

但牽涉於具體事件和輿情的羣體在大概率上仍然停留在問題本身之中,並不得不與身旁的大多數保持一致。

列車難題之所以困難,是因爲我們都想超脫出困境本身去探討更核心的內容,卻在面向問題時就落入問題的陷阱;列車問題之所以看似簡單,是因爲我們只需要和衆意保持一致,把問題全部留給含糊不清的套話便可輕鬆應付詰問。

從近期的各類案件和輿情中發現一個有趣的猜測:在輿情語境下面對列車難題時,大多數人誇誇其談讓列車衝向少數人的軌道,並非因爲自己站在高處看得更經濟,而是因爲自己被困在多數人的軌道上不自知,看不到失控的列車,只看得到對面的人

當事情反轉之後,在多數人軌道上拍手稱快的人紛紛陷入疑惑,旋即又指責少數人軌道上的“稻草人”爲什麼不和他們站在同一條軌道,但至於列車是怎麼失控的、稻草人是誰插在對面軌道的、是誰把自己引導在所處的這條軌道的,多數人羣體對此並不關心。

把控社會輿論最高效的方法就是搶佔道德先機,而道德先機作爲一個強有力又含糊不清的標杆自然吸引所有人趨之若鶩。“大衆心理是趨向強勢話語的”,慕強慕衆是羣體的自然傾向,至於真相、邏輯和正當性則並非羣體考慮的第一要素。慕強慕衆也是有一套內在邏輯可尋的——

  “爲什麼要站在大多數人這一邊?”

“因爲羣衆的眼睛是雪亮的。”

“爲什麼結果出現了反轉呢?”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不然爲什麼只有xxx,xxx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活該。”

2020年發生的羅冠軍事件、廣州“血衣”污衊案、鮑某某韓某某事件等“高地標杆立個稻草人就打靶”的輿論狂歡和輿情反轉無不在提醒整個社會警惕別有用心的道德高地標杆和被別有用心者刻意打扮出來的稻草人。

托克維爾《舊制度與大革命》寫道,“道德在這個標榜道德的社會中是最廉價的商品”,因爲“一個不道德的個體搖起道德的風帆就可以掀起羣體的海嘯去掩蓋真相、掩蓋自己的不道德”,而“羣體代表着正義,屆時不道德也可以是道德的,假的也可以是真的。”——身爲社會輿論裹挾之中的羣體,最爲悲哀的是“因爲別人的事情充斥着令人討厭的滿身戾氣”且成爲“他人的刀槍而不自知”。

“羣體在強勢的和含混的口號帶領下會變成羣氓”,進而接下來的一切任務就是在列車到來之前保護以高地標杆爲奠基建造的“信仰”大廈。爲了保護整個羣體的一致性,它將“排斥一切異樣的聲音、聽不進任何論辯”

原先只是爲了尋求事件真相的“喫瓜羣衆”就此變成了“一邊倒的共同聲音”,試圖看清究竟有沒有列車的心態也被逐漸影響爲堅信對方纔應該被列車碾死的信仰(除了並不關注真相只想讓異己者死的少部分人)。

那麼再提出一個頗爲大膽的猜測:站在多數人軌道上看戲的羣體在列車呼嘯而過、拍手稱快之時,又是否也站在一個“稻草人”的少數人軌道之上呢?而這條少數人軌道背後又是否有另一條多數人軌道的看客在等着鼓掌和歡呼?

換言之,當羣體處於羣氓狀態無腦且跟風地站在祭臺下面搖旗吶喊、爲當事人被高擡深埋而跳舞的時候,又可曾想過在這樣一個無限循環的困境之中,每一個人都在承擔一個自釀的“下一個”風險?

二.別急着對“稻草人”口誅筆伐

在一個羣體中,如果所有人,或者絕大多數人都持有某種看法,他們不會意識到那是一種看法,這個看法也就會變成爲他們的某種“事實”或者不言自明的某種“真理”。

《約翰福音》8:1-11中記載了一個引人深思的故事——

“文士和法利塞人帶着一個行淫時的婦人,叫她站在人羣中間,並對耶穌說:‘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您說該怎麼辦纔好?’耶穌於是面向衆人說:‘你們中間誰在道德上是完全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衆人相覷,遂搖頭離開。”

筆者認爲這個記載想要說明的是一種批判的資格、批判的憑藉。

在面對社會輿情時,做批判必須有理有據。

亂打一氣的咒罵不是批判,是爆粗口,是沒有任何價值和資格的。更有甚者,搬出品格證據來做所謂的證據補強,用“xxx看起來就不正常“和“xxx經常有不正常的舉動所以這次也不正常”的話術來爲自己的宣泄和咒罵找一些支撐。具體可以去檢索一下2019年10月14日發生在韓國的著名女星崔雪莉自殺事件,本文不再贅述。

再說近日熱度很高的鄭爽張恆代孕風波,微博上一片無序的討伐,但無非是些“豆腐三碗就是三碗豆腐”的謾罵,稱不上批評,更稱不上批判,針對鄭爽的討伐集中於“代孕該死”“棄養該死”“狠毒冷酷”等,而讓一衆網友跟風說出這些話的憑藉僅僅只是作爲當事人一方披露的證據材料。至於事實本身究竟是什麼?具體的證據和相關的法律有沒有去了解?當事人雙方的舉證質證有沒有全面去分析?(到底有沒有列車?)如果答案是沒有,那麼跟風擠在多數人軌道上咒罵對面稻草人的憑據又是什麼?

當然會有人說,鄭是知名藝人、公衆人物,我們應當監督。有道理,也有必要,但對公衆人物的監督應當是有序的批判和有憑據的審視,而非聽風就是雨的口誅筆伐,也絕非“兩大陣營”的低齡化指摘。

未經充分了解和分析的指責不是負責任的監督,而是一拍即合的站隊和宣泄,是一種運動式的輿論批判。這種“瓜”隨時會砸在每一個人頭上,而誰也接不住這樣的“瓜”。

在這場鬧劇中,更有一批早就不爽的看客羣體見縫插針,搖着“蒼蠅和雞蛋”的大旗氣勢洶洶,說這就是報應,用“天道好輪迴”“我討厭xxx我就要毀掉xxx”的邏輯去帶有目的地攻擊。

攻擊自然是攻擊者的自由和權利,但情緒化的咒罵就不必要硬扯出“道德”和“肅清不道德”的標語來給自己的言論做支撐,用不道德肅清不道德、用公共討論報私仇帶節奏,本身就是邏輯錯亂、損害公衆良知和輿論秩序的行爲。

這件事情最值得關注的問題是社會輿論的異常發酵,僅僅因爲一個並不體面的標杆搶佔道德高地率先發起攻擊,就可以在如此迅速的時間內以如此迅猛的態勢攪渾是非黑白並形成輿論的多數人“信仰”,無視證據資格、不看法律效力、不談事實全貌,全憑一腔喜惡,把一個人置身輿論暴力之中,還要貼上“失道”的標籤,以至於幫着標杆說話的一律代表正義,但凡對標杆有所質疑的統統都是“收了黑錢的水軍”和“不道德的垃圾敗類”。這不是一個正常現象。

有網友稱“因爲鄭是一個公衆人物、是女明星,受到如此待遇活該”,換一個角度,一個公衆人物、女明星被打扮成“稻草人”的時候可以落得如此境地,那麼一個普通人被打扮成“稻草人”的時候(第n條軌道出現),是不是隻能以死相逼?——不要爭論普通人會不會被上升到全社會層面,就算在自己的生活圈,也不是說能過去就過去的。

別急着幫別人掄起道德的大棒,因爲跟風搶食這件事稱不上體面,掄完大棒後塞進嘴裏的胡蘿蔔也不怎麼甜,更因爲等一切水落石出再掄大棒也不遲。

三.爲什麼此次媒體的跟進是一次失敗的跟進

主流媒體作爲社會輿論的引導者應當霧裏看花還是撥雲見日?

《新聞傳播倫理》一書中表明,“媒體不應將帶有歧義和空白的事件推陳給受衆,媒體應當對歧義和空白做充分的調查。”“媒體的作用是站在中立的立場去找出真相,而非帶有目的性地將走向引至偏頗。”

波斯納在《法理學問題》一書中指出,“保持中立的要求就是沒有偏頗的嫌疑。”博登海默在《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一書中也表明對“中立”的看法:“保持中立者肩負着爲真相定性的作用,保持中立者需要做到不存嫌疑。”

正因爲“不存嫌疑”的要求,世界各國司法體系均要求法官保持中立並不得做出有違中立性的事情,同時也規定了細緻入微的迴避制度去避免“不中立”的發生。刑事訴訟法領域有一句法諺“如果審判者審理自己的案件,只有上帝纔可以充當法官。”正是這個意思。

作爲社會輿論引導者的主流媒體同樣肩負着撥雲見日,站在中立立場找出真相全貌的作用。同樣的,主流媒體在跟進和作評此類左右橫跳的案件時也應當珍惜自己的“中立性”,做到“不帶嫌疑”。

作爲主流媒體,藉着鄭爽張恆代孕風波的熱度向全社會做一次反代孕和淨化娛樂圈的的宣傳是必要且應當的。但這次的全面跟進之所以不夠完美,是因爲它們帶上了“不中立的嫌疑”

在輿情甚囂塵上、真相撲朔迷離的時候,最應當作壁上觀的主流媒體紛紛跳出來藉着熱度做宣傳,使用“疑似”二字並引用當事人一方提出的證據去做一些評論,即使主觀出發點是好的,也會讓人感到難以接受。

主流媒體應當發佈經過自己調查取證之後的確鑿的新聞和時評,而非順着多數人的意思抱着羣體的大腿,這不僅讓自己沾上洗不掉的不中立嫌疑,更在受衆面前喪失中立性。即使事後事件的真相果真如時評所說,受衆也會質疑這個真相是不是人爲操縱的、是不是爲了去“掩飾被打腫的臉”。

主流媒體的急促發聲或許是想趁熱打鐵、定調輿情,但這次打早了、打急了,以至成爲輿論狂歡的工具和先導,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陣營割裂和羣體紊亂,使得一些打着道德旗號行不道德之事的人握住了主流媒體的大腿,得意洋洋地宣稱——“官方都在支持我們,這件事實錘了”——進而使得輿論進一步演變爲“輿論先行,媒體判案”的鬧劇。

“人不患寡而患不均”。

在鄭爽方公開自己手中的證據後,微博熱搜第一的排名竟然銷聲匿跡了,而相關話題之一的閱讀流量達到4.8億,討論量也有11.7萬左右。雖然目的是爲了降低熱度、平息爭端,但經過並不聰明的“操作”,使得一些圍觀的羣衆也感受到一份“不均”的彆扭,加深自己不中立的嫌疑。

媒體完全可以保持自己的中立立場,在輿情最不理智的時候提醒各方保持克制,或者用其他消息來沖淡輿情熱度。用掄起大棒的方法澆滅輿情和用刑訊逼供的方法取得證據,兩者性質差不多。至於“某電時評”過分急躁地宣佈封殺涉事當事人,某些獎項舉辦方突然宣佈撤銷已經頒發的獎項,某些企業見風使舵解除相關內容等“牆倒衆人推”的尷尬景象,但凡有一些生活閱歷和生活經驗,都會感到彆扭,這不是站隊,這是人之常情。

還是一句話,主流媒體應當做足作壁上觀的樣子去盡力避開“不中立的嫌疑”,這樣才能讓受衆充分信服。過早掄起大棒顯得操之過急,等一切水落石出之後再掄起大棒讓事主各挨各的板子才能博得一致的好評。

四.結語

真相併不是非黑即白的東西,輿情卻總是絕對化的是非。

涉入輿情之中必然會面臨少數人和多數人的列車難題。在列車尚未到臨之前做一個清醒判斷到底有沒有列車的人吧,不要過早成爲架在高地的重機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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