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不要欺人太甚!(一)

1.

飞扬想要是知道即将上任ECO的人会是陈晨的话,她打死都不会进这家公司。

打不死,就更不会了。

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她妈把自己的出嫁的玉镯子都塞给陆姨了,才把她塞进了这家一流国企。

要是这时候,她要是敢跑,她妈准能和她断绝母女关系。

再说,她是平时任性点,说话不过大脑。但她不傻,这铁饭碗,怎么也要端死了。尤其这样私企随时会下岗的年代,太没安全感。

所以,当她看到公司HP上,空降而来的ECO居然是陈晨时,还是一早换上了公司的制服,画化好妆,踩着高跟鞋,准时出现在ECO办公室前,恭恭敬敬地去迎接这个前男友。

飞扬看着硬把妆画的像女主播,把国企制服穿了制服诱惑的其他两个年轻助理,相比之下,她看起来像个土包子。更像嫁不出去,还不求上进的老大姐。

这女人骚情起来,还真是够骚情。

尽管她做好了所有心理准备,可陈晨出现那刻时,还是吓到她了,董事长来时也没这场面,拿包的,引路的,介绍公司的,七七八八后面跟了一大群。

四年不见,这个男人长得越发招眼了,本来就是他们大学的校草,这又去国外呆了四年,一身高级定制的西装,睿智深邃的目光,越发让人移不开眼。

陈晨的魅力,早在她初中时,就感受到了。只是现在,感到越发耀眼了。

陈晨大步流行地走到她的面前,近距离直视着她时,她提前排练好的话,居然一个字都说不出口。以往的气势也烟消云散,只紧张得手心直冒汗。

“你是新来的的秘书?叫什么名字?”陈晨先开了口,语气没有任何情感,很公事公办。

“你好,陈总,我叫薛飞扬。”她不敢擡头看他,小声回答。

“小薛,是吧?我记住了,工作好好表现。”陈晨快速说完,就转身走进了办公室。

陈晨只给她10秒钟,两句话。

陈晨下面说的话,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只听到陈晨最后一句话,“以后大家工作时叫我总裁,工作外叫我小陈就行,我也和大家一样,不过是来打工的。”

她记得四年前,她在厨房做饭,陈晨从后面抱着她,把头埋在她脖子里,像个忠犬似得哼哼唧唧说,“飞扬,咱们以后有个专属的称呼好不好?我叫你羊羊,你叫我狼狼,狼最爱小羊,好不好?”

而如今,他叫她小薛,她也只能叫他陈总。

四年的时光,最终在他们之间,深深划出了一道沟壑,谁都无法逾越。

最熟悉的陌生人,不过如此。

2.

和所有分手的女孩一样,飞扬曾无数次幻想过她和陈晨再次重逢的场景。

物是人非的感概也好,失而复得的喜悦也罢,甚至是老死不相往来的决裂,她都能接受。

甚至早想好了如何来应对。

怎么说他们也曾是相恋了三年的情侣,怎么说她认为他们曾真的爱到刻骨铭心。

这样的感情,她认为,再怎么忘,也总该见面时有些尴尬吧?即便再言语上客套,语气和表情总该有些复杂吧?

然而,陈晨真的什么都没有。

她真想不通,陈晨是如何做到,把她摆放到陌生人的地步,对她们的过去,竟如此风淡风清。

这四年,原来真正放不下的人不是陈晨,而是她。

她原以为,老死不相往来才是一种放下。现在她才真正明白了,陈晨的这种完全陌生才是真的叫放下。

她不禁自嘲,连在分手上,她都又一次完败。

他们一直都是发小,陈晨就住在她家楼下。陈晨是标准邻居家的孩子,长得好成绩好。她妈口中的好孩子,老师和学校的好学生。

她从小调皮爱玩,就一直跟在陈晨屁股后面跑,初中开始时,陈晨就成了校草,一大堆人就跟着他屁股跑。每天有女生跑到楼下跟陈晨表白。

所有人表白了完了,她也没敢表白,因为她就是他口里那个“假小子”,“小笨猪”,他似乎只把她当哥们,而她把他当挚宝。

她高中努力改变自己,减肥、留长发,拼命学习,只为高三毕业跟他表白,连高考志愿,都和他填的一模一样。

大一时,她在陈晨生日宴会上,喝大了,然后就抱着陈晨亲,当时没什么,就一个女生向陈晨表白,陈晨不知是因为喝了酒,还是因为兴奋,脸红的像个猴屁股,没说愿意,也没说不愿意。

她抓起桌子上的二锅头,连吹下大半瓶,陈晨夺她手里酒瓶时,她迷迷糊糊中,就跳起来,亲了陈晨。再然后——据说是吐了陈晨一身。

第二天陈晨去公寓找她,对她说,“你既然占了我便宜,就必须要对我负责到底。”

她还在宿醉中,既然陈晨都找上门了,她也只好说,“反正都要我负责的话,那就让我便宜再占的彻底点吧。”

说完后,她️又更彻底地占了他便宜....

他们同居了三年,大四那年,优秀的陈晨被学校选做了交换生,去了德国。

再好的感情,终敌不过时光的蹉跎。就这样,他们的感情,最后在时光的蹉跎下,挫骨扬灰。

陈晨选择继续留德,她选择了继续生活。

四年后她和陈晨的再相逢,陈晨不是《何以笙箫默》里那个痴情的阿琛,她更不是不被遗忘的阿笙。

她才明白,他们的感情,其实一直很普通。

3.

工作的一个月里,陈晨对她,也都是公事公办,既不亲近,也不疏离。该签字时签字,该寒暄时寒暄,对别人怎样,也对她怎样。

每次见面时,紧张和有意回避的只有她一个人,就如同事们都问她:“陈总人挺好的,怎么感觉你特害怕他?总躲着他走?”

躲避,不过是她自我保护方式。这种陌生人般的接触,每接触一次,就重重伤她一次。

她也没想到,再相逢的慌乱,也只是她一人的兵荒马乱。

而陈晨,稳如泰山。

她最常去的地方是茶水间,茶水间永远是公司的八卦中心,为了收集到陈晨的私人八卦,她像个水牛,一天喝十几杯水。

她们说,陈晨有未婚妻,在一起了好多年,他一直带着她送的链子、皮带、和钱包。

她们说,陈晨送人时,从不许别人坐他的副驾驶,那个座位,是她未婚妻的专属。

她们还说,陈晨买了房子,就靠着未央湖,顺利的话,他们应该过年时结婚,他未婚妻说过,女孩超过28岁穿婚纱,会好丑。

她们还说了很多.....

每一个都是关于他未婚妻,每一个都无关自己。

她只是最后觉得,原来水这东西,真的不能多喝,喝多了会不停往外流,每晚都流得满枕头都是。

她开始还幻想着,陈晨嘴里的未婚妻,会不会是自己。

因为她是送过陈晨表、她是送过陈晨钱包,她是亲手给她带过链子,链子是她爸生前最喜欢的怀表,里面放的是她出生时的照片。

可她特意看了,真得看了,看得很仔细,皮带不是她那条,扣完全不同。表不是她送的表,表带她送的不是金属带。

为了看钱包,她硬着头皮,还跟他借了钱。他倒是“很大方”,从钱包里,给了她一百,还“很大方”说不用还了,就当是公司请她们三个助理喝咖啡。

看完了,心也死了,

女人爱情彻底没指望了,也只能指望好好挣钱了,她真的打算好好工作了。

她还有妈要养,她还要自己买房,她最终选择了加班再加班。

前任是上司又能怎样?

他结他的婚,她上她的班,公司又不会少发她一分钱。

就这样了吧。


(待续)

ps:一个破镜重圆的小甜文,先虐后甜,没写完发出来了,这两天会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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