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單員燕將單頁數量下錯,2000張填寫成了20000張,工作不仔細,這種情況是要寫事故表,進行處罰的。
事情發生時,懊惱得不行,勸慰了兩句,以爲就此打住了。
已經深夜11點了,手機響了,是燕打來的。
不明就裏,談話間充滿了試探的意味。
周公一直在催促,就直奔主題了。
電話那端拋出的問題,有點頭懵。
能不能把多印出來單頁自己拉走,賣廢紙?
一時反應不過來,就讓她稍等。
問了領導,領導給我講了之前員工發生的同類事情,不同的是,多印出來是對聯,這名員工想把多印的帶走,讓老父親到集市上去賣,可謂一舉兩得。
又可氣又可笑。
於公來說,犯錯了,就要接受處罰,這是無可厚非的;於私來講,東西可以拉走,但是得酌情付出價值。
至於以賣紙邊的費用抵扣自己處罰的罰款,說到天邊,也是不合情理的。
只能說人與人不一樣。
格局更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