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樊胜美弟弟疑遭网暴:不要拿别人的过错来挑战法律的底线

近日,杭州一女孩洛洛的事情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2019年10月,洛洛不堪家庭压力去江边散心,不幸被浪潮卷走溺亡。其父母在洛洛所属公司已经人道赔偿6万元的情况下,强势要求公司再赔偿35万元,以供儿子买房。最终公司以一共赔付16万了结此事。

事情一经曝光,立刻引发舆论的愤慨,女孩洛洛被称为现代版樊胜美(电视剧《欢乐颂》里的女主角之一),其父母则被称为吸血鬼。

原以为此事被舆论谴责一番也就结束了,毕竟还是一年前的事,但让人意外的是,事情似乎正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发展。

一些网友发帖声称要对洛洛的家人网暴!并晒出其父母的家庭住址、电话,以及其弟弟就读的学校、电话等,一些人甚至已经拨打电话进行谩骂。

令人吃惊的是,还有一圈人在跟着叫好,声称解气。


这是赤裸裸的网络暴力啊,还是如此的明目张胆。心情当然可以理解,但如此做法实在太不应该!

这是一个文明时代、法治社会,不是一个愤青时代,如果凡事都以愤怒来代替思考,以网暴来解决问题,那置理性于何地?置道德于何地?置法律于何地?置自己的素质于何地?这和发泄有何区别?

洛洛确实让人深感同情,但她肯定也有自己的苦衷和打算。洛洛的弟弟又何错之有呢?只是和其姐姐一样,是父母用来讨钱的借口与工具罢了。其父母的所作所为是让人痛恨,但还不至于让人产生仇恨吧,更不值得让人冒着触犯法律的危险去实施网暴!

无论网暴的对象是谁,无论网暴对象犯了什么错,随意获取、暴露别人的住址、电话等私人信息本身就是侵犯隐私涉嫌违法,发网络上发起、煽动攻击本身也是不法行为。

洛洛父母的行为再错,目前也只是道德上的问题,但是如果对其网暴的话,则不仅仅是道德上会有问题,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这种行为比洛洛父母的行为还要可恶、可怕,影响会更加恶劣,后果也会更加严重。相信理智的网友是不会拿自己与洛洛的父母相提并论的。

舆论的本质是表达观点,发表评价,表明态度,利用自己的声音促进社会的和谐,最终目的是缓和、化解矛盾,而不是激化、制造矛盾。

俗话说,旁观者清。作为旁观者,我们不可看清了别人,反而迷惑了自己。我们表达观点,呼吁谴责,本无可厚非,但在谴责别人的同时,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

孰是孰非,自有公论,千万不要以道德制高点自居,高举伸张正义的旗帜去做破坏社会和谐的事,如果这样,那无异于拿别人的过错来挑战法律的底线。

以身试法不可取,以别人的过错试法更加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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