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校園手機管理,讓學生對手機拿得起、放得下

近日,教育部發布了“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

很長時間以來,如何讓學生放下手機似乎已經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其實不光是手機,早在20年前,智能手機尚未普及的時候,家長對網吧的深惡痛疾與此時對手機是一樣的。

學生爲何對手機情有獨鍾?其實和手機無關,歸根到底,無非就兩點原因,一是網絡本身,環境烏煙瘴氣,內容良莠不齊,誘惑性極強,絕不亞於毒品;二是學生自己,好奇心強而自控力差,對網絡的利害關係認識不夠,極易受網絡不良信息的誘導而沉迷其中。

因而,如果僅僅是限制使用手機,而不對網絡環境及內容進行淨化和整治,如果僅僅將學生與手機生生分離,而沒有有效的機制去教育引導,那所有的管理都只能是一廂情願。

對學生手機問題,堵不如疏是一個共識。當前形勢下,堵爲輔,疏爲主,我覺得教育部的這份通知也是如此,既有強制性的“堵”,也有人性化的“疏”,既有對學生自身的使用要求,也有對家庭的監護要求,還有對學校的管理、引導要求,以及對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監督要求。這正說明,學生使用手機已經成爲全社會的問題。

限制學生使用手機,不如讓他們學會如何面對手機。所以,如何堵?如何疏?手機使用的管理如何細化?

筆者認爲,首先,在“堵”上,要制定可行的手機使用規範,就像我們的日常行爲準則一樣,讓學生使用手機有個明確的目的和相對的約束,從而形成一個良好的使用手機的習慣。

對於學生因使用手機而出現的問題,要明確責任主體,在校由學校與老師承擔責任,校外的責任需要家長承擔,但是,無論校內校外,學生自身必須要承擔與其年齡相適應的後果與責任。

對此,國外一些國家的做法值得參考。

在美國,將手機和學生成績掛鉤,如果學生違規使用手機,那麼第一次,相關成績降半個字母(比如考A的降爲A-),第二次則會降一個字母,必要時可以要求學生離開教室,如果學生拒不配合,則會請校警配合強制其離開。

法國在《教育法》中有法令,在幼兒園、小學和初中,教學活動期間及校內規定場所內禁用手機。德國官方則提倡學生使用專用手機,韓國也是,家長會給子女買只能撥打電話的“學生手機”,或者辦理低流量、慢網速等手機套餐。

我國是否也要考慮對未成年人使用手機立法,對於違法使用手機的未成年人,監護人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當然,這只是筆者的個人想法。

其次,在“疏”上,一是要進行網絡淨化,給學生一方網絡淨土。管得了一時,管不了一世,學生雖然通過管理養成了良好的使用手機的習慣,但是如果網絡環境差強人意,那再好的習慣在網絡面前也是不堪一擊。德國就制定了《阻礙網頁登錄法》等許多涉及兒童使用手機的法律法規,有網絡警察24小時實時監視,一旦發現有不健康網絡,立即屏蔽,給孩子健康使用手機“保駕護航”。

二是教育引導,讓學生實現自我管理,學校可以設置相關課程進行手機互聯網的教育與引導。大多數學校都開設有計算機課程,但基本都是一些譬如Email、Word、Excel等電腦操作的技能性教程,對於網絡的使用與管理、尤其是對於智能手機的使用與控制方面的課程則是一片空白。而德國的一些學校會專門設有手機管理課程,給孩子們講解怎麼樣合理使用手機,這對我國中小學甚至大學的手機管理也是一個借鑑。

三是培養興趣,讓學生有個正當的業餘愛好。人們常說,孩子沉迷手機多半是因爲家長缺乏陪伴,其實不盡然。陪伴是必須的,孩子們需要被愛,但同時,更需要正當的愛好。有了愛好,閒暇時光纔不至於寂寞無聊,纔不會到網絡上去打發時間。當然,最好是有個特長,這樣纔會有自信,在學校在家庭都會有存在感,纔不會去虛擬世界裏去尋找存在感。

堵也好,疏也好,表面上管理的是手機,實際上是網絡、是娛樂。以前家長和電視搶孩子,後來和電腦、和網吧搶孩子,現在又和手機搶孩子,以後又會和什麼搶呢?

一個時代,一個產品,這是科技進步的副作用,也是家庭及至社會的煩惱。

但是,不管怎麼樣,如果我們有一個放心的網絡環境,如果每個孩子都能對手機拿得起、放得下,那我們還有什麼好擔心的呢?

亦舒在一篇小說中有一句話,與手機無關,但道理是一樣的:“從來無人向少女講解如何運用金錢或是怎樣選擇結婚對象,這些難道不比‘龍捲風’如何形成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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