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我視文字如神明、如月光、如白晝

學中文的,就要有一種情懷,對文字的熱愛。

我認爲學母語,學語文得對文字有一種敏銳的嗅覺,得有一個敏感度,這種對文字的敏感,是一切文字生起來的土壤。

敏感度是從閱讀中來的。那些你喜歡的書,書裏那些觸動心扉的文字,一下一下扣動你的心門,你的文字敏感度就上來了,你的語言組織能力就上來了,你的表達力就上來了。

有了敏感度,就有了熱愛的種子。越是瞭解,越是沉迷,越是沉迷,越是不能自拔。

寫呀寫呀,從沒有觀衆的自娛自樂,到有三三兩兩觀衆的自得其樂,但終歸,是文字與你的世界。

所以寫文章是很枯燥的,寫來寫去都只有你和文字對話,沒有人與人之間的人際往來。可是寫文章也是十分新鮮的,你筆下的每一個符號都有它自己的意義,你塑造的每一個人物都有着它自己的活力,你的世界充滿了你的想象,別人看見了,文字又進入到他們的世界,文字就不一樣了,到更廣闊的世界去了。

我對我自己寫作文的要求很低。不要求語言表達有多麼多麼優美,我只希望我所表達出來的東西,十分有七分能被看懂就好了。

是的,看懂就好。那怕是大白話,只要能被人懂,文從字順,依舊是一篇好文章,因爲它有思想,有了思想就有了生命力。

但我對自己寫文章的要求也很高,有真情有實感。文字有時候是可以粉飾太平的。你寫的文字不一定是你想說的話,那麼既然是假話又怎麼可能會有真感情呢。

我儘可能寫內心想說的話,傳遞的是一種真情。所以即使有時候表達不出來,我也不勉強,那就不寫了,好過敷衍了事。

所以我對文字很重視,越重視,就越敏感,越敏感,就越熱愛,它成爲了我心中的白月光,被我視作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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