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活着的意義

  人活着的意義是什麼?是爲了滿足需求層次,還是爲了追逐慾望?人活着,是去貢獻經濟、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還是以國家的方式看待一些問題。

  有些過早油膩,如蛆如蠧蟲,而惶惶灰塵一樣過每天,沒留下一點痕跡。之前有個人說年輕人應該有朝氣,而不是和年紀大的逐步地走向頤養天年。

  消費社會,人們賺錢揚言是保持溫飽,實際是爲了享樂,衆多的圈層、社區引導着消費,總有一款能對準你的胃口,瞄準你的心,當物物交換、貨幣交換物卻成爲追逐的捷徑,這是消費觀嗎?媒體宣揚的消費觀是消費嗎?是一種社會地位的形象,讓人們通過消費靠近形象,萬人敬仰和萬國來朝的夜郎自大有什麼區別?當終於符合消費社會的要求,攀比爲虛榮,得到的是快樂嗎?一時的。優越感是凌駕於別人之上的,是種狂妄,是種自挖墳墓。如果人們都在爲基本的享樂付出時間,用打工的時間爲享受,那還有什麼意義呢?

  人活着,是爲增加創造,是爲幫助別人,是爲驅散冬天的寒冷。而冰冷的物慾,降低了忍受粗糙,把精緻利己主義進行到底,甚至於完美,這種嚴苛不是在戕害人性嗎?完美的就是沒有。沒有還有什麼好說的呢?大概每個信奉完美的都是佛教徒,纔會把這作爲畢生信條。之前有篇推送提到的“殺馬特”是一種“表達蒼白和匱乏”,既然人們發現用外形不一定能很好的表達,怎麼還要一直用物慾堆起愁怨,再用愁苦把別人、自己困住呢?

  人活着去感受生活、享受美好,當感受具體化了,怎麼還能叫感受?美的不止是一個人、一張臉,還可能是一個人對對方的感情、感覺等等。

  人們濟濟於去生活中充斥着慾望,和雙標的標準,但是卻沒有真的感受生命,感受美好,又談何快樂呢?

  慾望是個溝壑,陷入其中就是在攀向一座高山,需求是種義務,滿足之後就是新的循環。而一個人,如果是慾望和需求中切換,那是什麼?是一個行走的皮囊。人之所以能感受,是因爲有相信的事物、有熱愛的人、有值得付出的,而在攀過一座高山後又是另一座,你怎麼知道現在這座是高峯?所以,人們大都低估了自己,而高估他人,纔會有那麼多的“本可以。”    這纔是可惜,也是人活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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