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光是北宋的罪人嗎?

一說到司馬光,人們立即想起“司馬光砸缸”的故事,想到了他所寫的歷史鉅著《資治通鑑》,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司馬光的政治水平和道德水平如何。

朱熹評價對司馬光的評價是“無德”,後人對司馬光的政治水準和道德水準評價也不是很高,那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相信仔細看過北宋王安石變法那段歷史的人都應該有所瞭解。

王安石變法中有一項是青苗法,青苗法主要就是以百分之二十的利率貸給農民、城市手工業者,以緩和民間高利貸盤剝的現象,同時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達到“民不加賦而國用足”,改善了北宋“積貧”的現象。但是青苗法觸犯了豪強富商的利益,因爲豪強富商以往都是以幾倍的利出借給百姓糧食的,所以當時的利益階級極力反對。以司馬光爲首的保守派處處與王安石作對,無時無刻不想抓住改革派的小辮子,司馬光連續寫了三封信指責王安石此舉是禍國殃民。希望他就此中止變法,並指責青苗法是“與民爭利”的不道德行爲。

李定爲御史臺御史,他是王安石的忠實粉絲,對守舊勢力不留情面,露頭就打。爲攻擊變法派,監察御史陳薦彈劾李定母親死匿喪不報,不爲自己的生母守喪,大逆不道,有傷人倫。在對李定的圍攻過程中,最主要的人物是司馬光和蘇軾。李定是庶出,在古代所有的孩子都是由主母撫養,庶出是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誰的。李定步入仕途後,有一位姓仇的婦人死了,有人說那是他生母,他去詢問父親,父親又否認此事,所以便沒有爲仇氏守喪。其實李定也不是沒守孝,而是以照顧老爹身體爲由,回去守了所謂“心孝”。然而司馬光用過去幾年而又無法確定的事情硬要處分李定,着實有些不厚道。

元豐八年(1085年)三月七日,神宗病死,年僅10歲的趙煦繼位,此時的司馬光六十七歲。司馬光把新法比之爲毒藥,對皇帝說要對農民施以“仁政”,然後廢除了保甲法,又廢除了方田均稅法、市易法、保馬法,對於青苗法和免役法兩個已經被天下所認可,通過實踐利國利民的好法也廢除,使得同一陣營尊重事實的守舊派官吏都堅決抵制。下面的各級官吏也頂着不辦,在全國產生很大的騷動。而且司馬光親自把蔡京提拔重用,培植親近自己的勢力。

對西夏,司馬光則繼承了熙寧以前的妥協政策,把已收復的安疆、葭蘆、浮圖、米脂四寨割讓給西夏,以偷安一時。這些倒行逆施,激起社會上廣泛不滿。

但是司馬光也有令人稱讚的一面。

司馬光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對臣下大量賞賜,主張輕傜役。雖然他在當政短短一年,就廢了變法以來的大好局面,外送土地,內起黨爭,影響之壞,可謂罄竹難書。但司馬光的本心並不壞,而是他的能力見識不夠、心胸狹窄、晚年思想偏執扭曲造成的。所以司馬光只能被稱之爲腐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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