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事實並不重要

昨天我們班兩個孩子因爲抽菸被抓了,德育主任在羣裏發了一張圖片,我看了一下,一個人手裏沒有藥,另一個因爲被擋住了沒看到究竟有沒有煙。

那個確定手裏沒煙的孩子聽說要給處分,氣急敗壞的給我打電話,在電話里語氣特別衝,覺得電話說不清楚就讓他來找我。於是乎,我倆就在教學樓前吵了起來,看他當時不撞南牆不回頭的架勢,我覺得再說也不會有啥結果,就讓他先去宿舍找阿姨。

過了一會兒,灰溜溜的來找我,並道歉說剛纔自己太沖動了,當時我心裏想的是:果然是我帶的學生,跟我一樣一點就着,完全不會在乎場合。

雖說是有些冤枉但也是活該,明明看到別人在吞雲吐霧,還巴巴的在那待着,說來都是氣。

今天安安靜靜的,同時在日記本里看到了那句:有時候事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到的人相信什麼。

當然,既然沒有幹這事兒,學校也不會給處分,但相信這件事應該會給他一個教訓吧!希望以後不要再因爲莫須有的事被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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